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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南极电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进展公告2019-07-22  

						南极电商股份有限公司                          2019-047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127                         证券简称:南极电商                   公告编号:2019-047

                                  南极电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极电商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称“公司”、“本公司”、“上市公司”)于 2019 年 5 月 13 日收到

股东吴江新民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民实业”)出具的《减持计划告知函》,计划在减

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发布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之后的 3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大宗交易方式或其

他合法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24,5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 1.00%;若在减持期

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股份数量做相应调整)。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于 2019 年 5 月 14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和《证券时报》上披露的《关于持

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9-033)。

    公司于 2019 年 7 月 20 日收到新民实业出具的《减持计划进展告知函》,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 号)、深

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

细则》等相关规定,新民实业披露的前述股份减持计划时间已过半,现就相关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减持股数(万股) 减持均价(元/股)

                集中竞价交易       6 月 19 日-7 月 2 日       516.4305                11.17
  新民实业
                                  合计                        516.4305                11.17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的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                     占总股本比
                                          股数(万股)                    股数(万股)
                                                          比例(%)                        例(%)
                   合计持有股份            13,921.39          5.67       13,404.96        5.46

新民实业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3,921.39          5.67       13,404.96        5.46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三、其他相关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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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新民实业本次减持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

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情况。

    2、新民实业不是公司的控股股东,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

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3、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股份期间,新民实业将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

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实施减

持,并及时履行信息告知及披露义务。

    4、公司将持续关注新民实业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新民实业出具的《减持计划进展告知函》。

    特此公告。




                                                                    南极电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七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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