露天煤业: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的公告2017-05-27
证券代码:002128 证券简称:露天煤业 公告编号:2017046
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
划购买资产的重大事项且预计达到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标准,为
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避免公司股票价格异常波动,经向深圳证券交
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露天煤业,证券代码:002128)自
2017 年 3 月 17 日开市起停牌,并披露了《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
告编号 2017004)。停牌期间,公司披露了《筹划重大事项停牌进展
公告》(公告编号 2017005)。经公司与有关各方预计该重大事项构成
重大资产重组,公司股票自 2017 年 3 月 31 日起转入重大资产重
组继续停牌,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 2017023)。
2017 年 4 月 11 日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17032)。 2017 年 4 月 14 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重组停牌期满申请
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 2017034)。2017 年 4 月 21 日、4 月 28 日、
5 月 6 日和 5 月 13 日分别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公
告编号 2017035、2017039、2017040 和 2017041)。 2017 年 5 月 17
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
2017043)。 2017 年 5 月 24 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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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17044)。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重组的相关中介机构正在开展后续的审计、
评估及重组预案(或报告书)的编制等工作。根据目前的工作进度,
公司预计无法按照原计划在 2017 年 6 月 16 日前(重大资产重组停
牌后 3 个月内)披露重组预案(或报告书)。为继续推动本次重大资
产重组事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
第 14 号:上市公司停复牌业务》规定,公司召开 2017 年第五次临
时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的议
案》,并提交将于 2017 年 6 月 15 日召开的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公司拟在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股票继续停牌,预计继续
停牌时间不超过 3 个月,自首次停牌之日起累计停牌时间不超过 6 个
月。
根据目前进展情况,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基本情况如下:
一、重组的基本情况
(一)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本次拟收购内蒙古霍煤鸿骏铝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霍煤鸿骏铝电公司”)51%股权、通辽盛发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
简称“盛发热电公司”)90%股权。霍煤鸿骏铝电公司主要从事电解铝
的生产及销售,盛发热电公司主营业务为电、热的生产及销售。本次
重组的交易对方为公司控股股东中电投蒙东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蒙东能源”),蒙东能源的实际控制人为国家电力投资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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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公司,本次交易涉及关联交易。
(二)本次重组方案概况
本次拟定的收购初步方案为: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
购买蒙东能源持有的霍煤鸿骏铝电公司51%股权、盛发热电公司90%
股权,并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具体方案仍在论证过程中,尚未最
终确定,不排除未来对标的资产进行调整的可能性。
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三)与现有或潜在交易对方的沟通、协商情况
公司正在积极与交易对方就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进行沟通、协商,
相关内容和细节尚在进一步论证和完善中。公司尚未与交易对方签署
意向协议或正式协议。
(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中介机构及其工作进展情况
为加快推进本次重组工作,公司聘请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
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独立财务顾问,同时还聘请了北京市中
咨律师事务所、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国友
大正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分别担任本次重组的法律顾问、审计机构及评
估机构全面开展针对标的公司的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工作。目前,
各中介机构对标的公司的相关工作正在有序进行。
(五)本次重组事前审批情况
本次交易尚需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
批准及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
二、公司停牌期间做的相关工作和延期复牌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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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停牌期间做的相关工作
停牌期间,公司及相关各方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等监管
机构的有关规定,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准备工作。同时
聘请中介机构开展相关资产的尽职调查、审计、评估工作。此外,停
牌期间,公司根据相关规定至少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进展公告,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延期复牌的原因
自停牌以来,公司已会同有关各方开展多项工作推动本次重组,
但因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工作量较大,相关事项准备工作尚未全部
完成,本次重组方案的相关内容仍需进一步商讨和论证,公司尚不具
备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议案的条件。公司预计
无法于 2017 年 6 月 16 日前披露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
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要求的
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并复牌,但公司仍努力争取于 2017
年 6 月 16 日前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为保证本次重大
资产重组工作的顺利开展,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维护广大投
资者的利益,公司拟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继续停牌。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公司将于 2017 年 6 月 15 日召开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的议案》。本议案
如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将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继续停牌申
请,公司股票自 2017 年 6 月 16 日开市起继续停牌不超过 3 个月,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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牌时间自停牌首日起累计不超过 6 个月,并预计在 2017 年 9 月 16 日
前,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的要求披露重大资产重组信息。下
一步,公司将会同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有关各方继续全力推动本次重
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包括标的资产的尽职调查、审计和评估工作,
与交易方就本次交易的方案达成一致,及时履行本次重组所需的决
策、审批程序等,推进本次重组顺利实施。
三、独立财务顾问专项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认为公司停牌期间重组进展信息披露真实,考虑到本次重组方案尚
未最终确定,公司继续停牌具有合理性。自 2017 年 3 月 17 日停牌以
来,公司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连续停牌时间未超过 6 个月,在时
间上符合相关规定的要求。未来,国信证券、中信建投将督促公司继
续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遵守相关规定及承诺,争取于承诺期限内
尽快复牌。
四、公司承诺事项
若股东大会没有通过申请继续停牌的议案、或延期复牌申请未获
交易所同意,公司将及时申请股票复牌并披露是否继续推进本次重大
资产重组及对公司的影响。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申请继续停牌的议案
并经交易所同意继续停牌,公司承诺争取在2017年9月16日前披露符
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要求的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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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在停牌期限内终止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公司将及时披露终
止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公告。如公司股票停牌时间累计未超过3个月的,
公司承诺自公告之日起至少1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如
公司股票停牌时间累计超过3个月的,公司承诺自公告之日起至少2
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停牌期间,公司及相关各方将积
极推进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同时,公司也将根据相关规定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每5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次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
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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