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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露天煤业: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的公告2017-05-27  

						       证券代码:002128   证券简称:露天煤业   公告编号:2017046



               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

划购买资产的重大事项且预计达到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标准,为

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避免公司股票价格异常波动,经向深圳证券交

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露天煤业,证券代码:002128)自

2017 年 3 月 17 日开市起停牌,并披露了《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

告编号 2017004)。停牌期间,公司披露了《筹划重大事项停牌进展

公告》(公告编号 2017005)。经公司与有关各方预计该重大事项构成

重大资产重组,公司股票自 2017 年 3 月 31 日起转入重大资产重

组继续停牌,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 2017023)。

2017 年 4 月 11 日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17032)。 2017 年 4 月 14 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重组停牌期满申请

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 2017034)。2017 年 4 月 21 日、4 月 28 日、

5 月 6 日和 5 月 13 日分别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公

告编号 2017035、2017039、2017040 和 2017041)。 2017 年 5 月 17

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

2017043)。 2017 年 5 月 24 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
                                 1
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17044)。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重组的相关中介机构正在开展后续的审计、

评估及重组预案(或报告书)的编制等工作。根据目前的工作进度,

公司预计无法按照原计划在 2017 年 6 月 16 日前(重大资产重组停

牌后 3 个月内)披露重组预案(或报告书)。为继续推动本次重大资

产重组事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

第 14 号:上市公司停复牌业务》规定,公司召开 2017 年第五次临

时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的议

案》,并提交将于 2017 年 6 月 15 日召开的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公司拟在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股票继续停牌,预计继续

停牌时间不超过 3 个月,自首次停牌之日起累计停牌时间不超过 6 个

月。

    根据目前进展情况,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基本情况如下:

       一、重组的基本情况

       (一)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本次拟收购内蒙古霍煤鸿骏铝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霍煤鸿骏铝电公司”)51%股权、通辽盛发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

简称“盛发热电公司”)90%股权。霍煤鸿骏铝电公司主要从事电解铝

的生产及销售,盛发热电公司主营业务为电、热的生产及销售。本次

重组的交易对方为公司控股股东中电投蒙东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蒙东能源”),蒙东能源的实际控制人为国家电力投资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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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团公司,本次交易涉及关联交易。

    (二)本次重组方案概况

    本次拟定的收购初步方案为: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

购买蒙东能源持有的霍煤鸿骏铝电公司51%股权、盛发热电公司90%

股权,并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具体方案仍在论证过程中,尚未最

终确定,不排除未来对标的资产进行调整的可能性。

    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三)与现有或潜在交易对方的沟通、协商情况

    公司正在积极与交易对方就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进行沟通、协商,

相关内容和细节尚在进一步论证和完善中。公司尚未与交易对方签署

意向协议或正式协议。

    (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中介机构及其工作进展情况

    为加快推进本次重组工作,公司聘请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

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独立财务顾问,同时还聘请了北京市中

咨律师事务所、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国友

大正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分别担任本次重组的法律顾问、审计机构及评

估机构全面开展针对标的公司的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工作。目前,

各中介机构对标的公司的相关工作正在有序进行。

    (五)本次重组事前审批情况

    本次交易尚需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

批准及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

    二、公司停牌期间做的相关工作和延期复牌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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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公司停牌期间做的相关工作

    停牌期间,公司及相关各方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等监管

机构的有关规定,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准备工作。同时

聘请中介机构开展相关资产的尽职调查、审计、评估工作。此外,停

牌期间,公司根据相关规定至少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进展公告,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延期复牌的原因

    自停牌以来,公司已会同有关各方开展多项工作推动本次重组,

但因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工作量较大,相关事项准备工作尚未全部

完成,本次重组方案的相关内容仍需进一步商讨和论证,公司尚不具

备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议案的条件。公司预计

无法于 2017 年 6 月 16 日前披露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

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要求的

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并复牌,但公司仍努力争取于 2017

年 6 月 16 日前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为保证本次重大

资产重组工作的顺利开展,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维护广大投

资者的利益,公司拟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继续停牌。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公司将于 2017 年 6 月 15 日召开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的议案》。本议案

如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将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继续停牌申

请,公司股票自 2017 年 6 月 16 日开市起继续停牌不超过 3 个月,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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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牌时间自停牌首日起累计不超过 6 个月,并预计在 2017 年 9 月 16 日

前,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的要求披露重大资产重组信息。下

一步,公司将会同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有关各方继续全力推动本次重

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包括标的资产的尽职调查、审计和评估工作,

与交易方就本次交易的方案达成一致,及时履行本次重组所需的决

策、审批程序等,推进本次重组顺利实施。

    三、独立财务顾问专项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认为公司停牌期间重组进展信息披露真实,考虑到本次重组方案尚

未最终确定,公司继续停牌具有合理性。自 2017 年 3 月 17 日停牌以

来,公司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连续停牌时间未超过 6 个月,在时

间上符合相关规定的要求。未来,国信证券、中信建投将督促公司继

续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遵守相关规定及承诺,争取于承诺期限内

尽快复牌。

    四、公司承诺事项

    若股东大会没有通过申请继续停牌的议案、或延期复牌申请未获

交易所同意,公司将及时申请股票复牌并披露是否继续推进本次重大

资产重组及对公司的影响。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申请继续停牌的议案

并经交易所同意继续停牌,公司承诺争取在2017年9月16日前披露符

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要求的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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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在停牌期限内终止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公司将及时披露终

止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公告。如公司股票停牌时间累计未超过3个月的,

公司承诺自公告之日起至少1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如

公司股票停牌时间累计超过3个月的,公司承诺自公告之日起至少2

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停牌期间,公司及相关各方将积

极推进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同时,公司也将根据相关规定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每5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次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

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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