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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露天煤业: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8-05-08  

						   证券代码:002128       证券简称:露天煤业     公告编号:2018037



             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公司”)定于 2018 年 5 月 7 日召开 2017 年度股东大会,有关公告

详见 2018 年 4 月 11 日和 4 月 24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

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上

的《2017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8029)和《2017 年

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补充通知》(公告编号:2018035)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表决相结合的方式,会议召开

情况如下: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 年 5 月 7 日(周一)下午 14:00

    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2018 年 5 月 6 日下午 3:00—2018 年

5 月 7 日下午 3:00

    交易系统投票具体时间为:2018 年 5 月 7 日(周一)上午 9:30
—11:30,下午 1:00—3:00

    2.地点: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机关办公楼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何宏伟董事(半数以上董事推荐)

    6.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5人,代表股份1,072,073,665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5.5952%。

     其中:(1)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1,063,416,343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5.0655%。

    ( 2 ) 网 络 投 票 情 况 通 过 网 络 投 票 的 股 东 20 人 , 代 表 股 份

8,657,32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5297%。

    (3)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3人,代

表股份10,427,12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638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1,769,800股,占上市

公司总股份的0.1083%。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0人,代表股份8,657,322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0.5297%。

    7.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律师列席股东

大会。

    8.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

如下议案:

    1.   审议《公司 2017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 1,071,718,46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股份的 99.9669%;反对 336,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0.0314%;弃权 18,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7%。审议通过该议案。

    2.   审议《公司 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 1,071,718,46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股份的 99.9669%;反对 336,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0.0314%;弃权 18,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7%。审议通过该议案。

    3.   审议《公司 2017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 1,071,718,46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股份的 99.9669%;反对 336,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0.0314%;弃权 18,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7%。审议通过该议案。

    4.   审议《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1,071,723,76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

份的 99.9674%;反对 349,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2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审议通过该议案。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077,22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6.6443%;

反对 349,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355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0.0000%。

    5.   审议《关于公司 2017 年度经营计划执行情况暨 2018 年度

经营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1,071,718,46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股份的 99.9669%;反对 336,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0.0314%;弃权 18,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7%。审议通过该议案。

    6.   审议《关于公司 2018 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1,071,718,46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

份的 99.9669%;反对 336,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14%;弃权 18,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7%。审议通过该议案。

    7.   审议《关于公司 2017 年度投资计划执行情况暨 2018 年度

投资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1,071,718,46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

份的 99.9669%;反对 336,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14%;弃权 18,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7%。审议通过该议案。

    8.     审议《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暨 2018 年度

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本议案为关联事项,股东中电投蒙东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内

蒙古霍林河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关联股东,分别持有表决权股份

数量967861119股和93785424股。审议该项议案时关联股东主动采取

了回避。

    表决结果为:同意10,071,92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96.5935%;反对336,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3.2291%;弃权18,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

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774%。审议通过该议案。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 10,071,922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中 小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96.5935%;反对 336,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2291%;弃权 18,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774%。

    9.     审议《关于内蒙古锡林郭勒白音华煤电有限责任公司露天

矿、内蒙古白音华蒙东露天煤业有限公司 2018 年度煤炭销售计划暨

2018 年度煤炭经销权委托费的议案》;

    本议案为关联事项,股东中电投蒙东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

内蒙古霍林河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关联股东,分别持有表决权股
份数量 967861119 股和 93785424 股。审议该项议案时关联股东主动

采取了回避。

    表决结果为:同意10,091,92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96.7853%;反对316,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3.0373%;弃权18,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

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774%。审议通过该议案。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 10,091,922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中 小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96.7853%;反对 316,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0373%;弃权 18,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774%。

    10. 审议《关于收购中电投(内蒙古西部)新能源有限公司、

中电投蒙西阿拉善左旗新能源有限公司和中电投蒙西二连新能源有

限公司在建工程涉及的相关资产和负债项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为关联事项,股东中电投蒙东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关

联股东,持有表决权股份数量967861119股。审议该项议案时关联股

东主动采取了回避。

    表决结果为:同意103,877,34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

份的99.6784%;反对316,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3039%;弃权18,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

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78%。审议通过该议案。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 10,091,922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中 小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96.7853%;反对 316,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0373%;弃权 18,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774%。

    11. 审议《关于内蒙古中油霍煤石油有限责任公司增加注册资

本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1,071,738,46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股份的 99.9687%;反对 316,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

份的 0.0295%;弃权 18,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7%。审议通过该议案。

    12. 审议《关于右玉县高家堡新能源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金

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1,071,738,46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股份的 99.9687%;反对 316,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

份的 0.0295%;弃权 18,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7%。审议通过该议案。

    13. 审议《关于向银行申请办理国内保理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1,071,738,46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股份的 99.9687%;反对 316,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

份的 0.0295%;弃权 18,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7%。审议通过该议案。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 10,091,922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中 小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96.7853%;反对 316,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0373%;弃权 18,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774%。

    14. 审议《关于与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办理存款、信贷、

结算等业务的议案》;

    本议案为关联事项,股东中电投蒙东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关

联股东,持有表决权股份数量967861119股。审议该项议案时关联股

东主动采取了回避。

    表决结果为:同意103,789,24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

份的99.5938%;反对404,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3884%;弃权18,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

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78%。审议通过该议案。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003,82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5.9404%;

反对 404,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8822%;弃权

18,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0.1774%。

    15. 审议《关于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正文和报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1,071,730,16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股份的 99.9680%;反对 325,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0.0303%;弃权 18,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7%。审议通过该议案。

       16. 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成员的议

案》;

       该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刘明胜、刘建平、曹焰、周博潇、吴

连成、谷清海、丁永平、周振军 8 位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

董事。第六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为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

年。不存在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

事人数总计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形。具体表决情况如

下:

    16.01.候选人:关于选举刘明胜任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股份数:1,071,688,473股

    16.02.     候选人:关于选举刘建平任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股份数:1,071,688,473股

       16.03.候选人:关于选举曹焰任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股份数:1,071,688,473股

       16.04.候选人:关于选举周博潇任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股份数:1,071,688,473股

       16.05.候选人:关于选举吴连成任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股份数:1,071,688,473股

       16.06.候选人:关于选举谷清海任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股份数:1,071,688,473股

       16.07.候选人:关于选举丁永平任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股份数:1,071,688,473股

    16.08.候选人:关于选举周振军任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股份数:1,071,688,473股

    根据表决结果,刘明胜、刘建平、曹焰、周博潇、吴连成、谷清

海、丁永平、周振军8位先生同意股份数分别为1,071,688,473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1,072,073,665股的99.96%,当

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成员。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16.01.候选人:关于选举刘明胜任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股份数:10,041,930股

    16.02.候选人:关于选举刘建平任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股份数:10,041,930股

    16.03.候选人:关于选举曹焰任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股份数:10,041,930股

    16.04.候选人:关于选举周博潇任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股份数:10,041,930股

    16.05.候选人:关于选举吴连成任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股份数:10,041,930股

    16.06.候选人:关于选举谷清海任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股份数:10,041,930股

    16.07.候选人:关于选举丁永平任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股份数:10,041,930股
        16.08.候选人:关于选举周振军任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股份数:10,041,930股

       17. 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成员的议案》;

    该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王结义、陈海平、程贤权、夏鹏4位

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六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为自本次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7.01.候选人:关于选举王结义任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股份数:1,071,686,869股

    17.02.候选人:关于选举陈海平任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股份数:1,071,686,869股

    17.03.候选人:关于选举程贤权任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股份数:1,071,686,869股

    17.04.候选人:关于选举夏鹏任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股份数:1,071,686,869股

    根据表决结果,王结义、陈海平、程贤权、夏鹏4位先生同意股

份数分别为1,071,686,86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1,072,073,665股的99.96%,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成

员。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17.01.候选人:关于选举王结义任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股份数:10,040,326股

   17.02.候选人:关于选举陈海平任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股份数:10,040,326股

   17.03.候选人:关于选举程贤权任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股份数:10,040,326股

   17.04.候选人:关于选举夏鹏任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股份数:10,040,326股。

    18. 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该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李铁证、周舜华、唐勤华、李振林先

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任

期为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

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18.01.候选人:关于选举李铁证任公司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同意股份数:1,071,686,869股

    18.02.候选人:关于选举周舜华任公司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同意股份数:1,071,686,869股

    18.03.候选人:关于选举唐勤华任公司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同意股份数:1,071,686,869股

    18.04.候选人:关于选举李振林任公司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同意股份数:1,071,686,869股

    根据表决结果,李铁证、周舜华、唐勤华、李振林四位先生同意

股份数分别为1,071,686,86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1,072,073,665股的99.96%,当选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
监事;以上四位股东代表监事将同公司职工代表选举产生的三位职工

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

    19. 审议《关于成立达拉特旗那仁太新能源有限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1,071,738,46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股份的99.9687%;反对316,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95%;弃权18,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

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7%。审议通过该议案。

    20. 审议《关于投资建设达拉特光伏发电应用领跑基地 2017

年 1 号、4 号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1,071,738,46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股份的99.9687%;反对316,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95%;弃权18,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

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7%。审议通过该议案。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王鑫、王丽

    3.结论性意见: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

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

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

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2017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5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