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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露天煤业: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2019-03-12  

						   证券代码:002128        证券简称:露天煤业     公告编号:2019014


               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3 月 11 日召开了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涉及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金融资产转移、套

期会计的会计处理、金融工具列报以及财务报表项目的列报等相关内

容,公司按照相关文件的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二、变更原因及日期

    (一)新金融工具准则。

    1. 变更原因:财政部于 2017 年 3 月 31 日修订发布了《企业会

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17 年修订)》(财会〔2017〕

7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2017 年修订)》(财会

〔2017〕8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2017 年修订)》

(财会〔2017〕9 号),于 2017 年 5 月 2 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2017 年修订)》(财会〔2017〕14 号),并要求

境内上市公司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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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变更日期:2019 年 1 月 1 日。

    (二)财务报表格式调整的会计政策。

    1.变更原因:为解决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在企业财务报告编制中的

实际问题,规范企业财务报表列报,提高会计信息质量,财政部于

2018 年 6 月 15 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

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

融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通知要求编制财务报表。

    三、变更前后会计政策的变化

    (一)新金融工具准则

    1.变更前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采用财政部 2006 年 2 月 15 日颁布的

《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保值》《企业会计准

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以及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

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于 2017 年修订发布的《企

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

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则执行以上会计政策。

    3.新旧准则变更的主要内容

    (1)以企业持有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合同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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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流量特征”作为金融资产分类的判断依据,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

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的金融资产以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三类;

    (2)将金融资产减值会计处理由“已发生损失法”修改为“预

期损失法”,要求考虑金融资产未来预期信用损失情况,从而更加及

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3)调整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会计处理,允许企业将非交

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

益进行处理,但该指定不可撤销,且在处置时不得将原计入其他综合

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额结转计入当期损益;

    (4)进一步明确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

    (5)套期会计准则更加强调套期会计与企业风险管理活动的有

机结合,更好地反映企业的风险管理活动。

    (二)财务报表格式调整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按财政部发布的财会

〔2018〕15 号通知的 1 相关规定执行。变更的主要内容有:

    1.资产负债表

    (1)在资产负债表中新增“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行项目,将

资产负债表中原“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项目合并计入该新增的

项目;

    (2)将资产负债表中原“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和“其他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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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款”项目合并计入“其他应收款”项目;

    (3)将资产负债表中原“固定资产清理”和“固定资产”项目

合并计入“固定资产”项目;

    (4)将资产负债表中原“工程物资”和“在建工程”项目合并

计入“在建工程”项目;

    (5)在资产负债表中新增“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行项目,将

资产负债表中原“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项目合并计入该新增的

项目;

    (6)将资产负债表中原“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和“其他应

付款”项目合并计入“其他应付款”项目;

    (7)将资产负债表中原“专项应付款”和“长期应付款”项目

合并计入“长期应付款”项目;

    (8)资产负债表“持有待售资产”行项目及“持有待售负债”

行项目核算内容发生变化。

    2.利润表

    (1)在利润表中新增“研发费用”行项目,用于分析填列企业

当期进行研究与开发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化支出;

    (2)在利润表中“财务费用”项目下新增“利息费用”和“利

息收入”明细项目,分别反映企业为筹集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等而发生

的应予费用化的利息支出和企业确认的利息收入;

    (3)“其他收益”、“资产处置收益”、“营业外收入”行项目、“营

业外支出”行项目核算内容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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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中享有的份额”简化为“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3.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主要落实《〈企业会计准则第 9 号—职工薪酬〉

应用指南》对于在权益范围内转移“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

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时增设项目的要求新增“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结转留存收益”项目。

    四、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新金融工具准则

    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衔接规定,公司无需重述前期可比数,比

较财务报表列报的信息与新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无须调整。不重溯 2018

年末可比数,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 2018 年度相关财务指标。

    (二)财务报表格式调整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仅对公司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列示产生影

响,不会对当期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总资产、负债总额、净

资产及净利润产生任何影响。

    五、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批程序

    根据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

更》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统一

的会计制度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须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无需提交股

东大会审议;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已审议通过了上述

变更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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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本次对会计政策的变更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

况、经营成果和实际情况,能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符合

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所有者权益、

净利润等指标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颁布的

《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

    七、备查文件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



                     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3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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