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28 证券简称:露天煤业 公告编号:2019037 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公司”)定于 2019 年 5 月 15 日召开 2018 年度股东大会,有关公告 详见 2019 年 4 月 23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 报》和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18 年 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8029)。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 表决与网络表决相结合的方式,会议召开情况如下: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 年 5 月 15 日(周三)下午 14:00 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2019 年 5 月 14 日下午 3:00—2019 年 5 月 15 日下午 3:00 交易系统投票具体时间为:2019 年 5 月 15 日(周三)上午 9:30 —11:30,下午 1:00—3:00 2.地点: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机关办公楼 1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刘建平董事(半数以上董事推荐) 6.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0人,代表股份1,069,665,864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5.4479%。 其中:(1)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1,063,157,252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5.0496%。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6人,代表股份6,508,612股,占上市 公司总股份的0.3982%。 (3)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8 人,代表股份8,019,32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490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1,510,709股,占上 市公司总股份的0.092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6人,代表股份 6,508,61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3982%。 7.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律师列席股东 大会。 8.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 如下议案: 2 1. 《公司 2018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 1,069,530,16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股份的 99.9873%;反对 135,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0.012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审议通过该议案。 2. 《公司 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 1,069,530,16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股份的 99.9873%;反对 135,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0.012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审议通过该议案。 3. 《公司 2018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 1,069,530,16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股份的 99.9873%;反对 135,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0.012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审议通过该议案。 4. 《关于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975,724,74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 份的 91.2177%;反对 93,941,12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 份的 8.782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经出席会议 2/3 以上有效表决 票审议通过该议案。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3 同意 7,863,62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0584%; 反对 155,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941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0.0000%。 5. 《关于公司 2018 年度经营计划执行情况暨 2019 年度经营 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1,069,530,16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股份的 99.9873%;反对 135,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0.012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审议通过该议案。 6. 《关于公司 2019 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1,069,530,16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股份的 99.9873%;反对 135,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0.012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审议通过该议案。 7. 《关于公司 2018 年度投资计划执行情况暨 2019 年度投资 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1,069,530,16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股份的 99.9873%;反对 135,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0.012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审议通过该议案。 8. 《关于公司 2018 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暨 2019 年度关联 4 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本议案为关联事项,股东中电投蒙东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内 蒙古霍林河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关联股东,分别持有表决权股份 数量967,861,119股和93,785,424股。审议该项议案时关联股东主动 采取了回避。 表决结果为:同意 7,883,62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98.3078%;反对 135,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692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审议通过该议案。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883,62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3078%; 反对 135,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692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0.0000%。 9. 《关于向银行申请办理国内保理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1,069,530,16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股份的 99.9873%;反对 135,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0.012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审议通过该议案。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883,62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3078%; 反对 135,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6922%;弃权 0 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0.0000%。 10. 《关于与国核商业保理股份有限公司办理保理业务关联交 易的议案》 本议案为关联事项,股东中电投蒙东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关 联股东,持有表决权股份数量967,861,119股。审议该项议案时关联 股东主动采取了回避。 表决结果为:同意 101,669,04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 份的 99.8667%;反对 135,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33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审议通过该议案。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883,62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3078%; 反对135,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6922%;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11.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 同意 1,069,530,16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股份的 99.9873%;反对 135,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 份的 0.012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审议通过该议案。 12. 《关于与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办理存款、信贷、结 6 算等业务的议案》 本议案为关联事项,股东中电投蒙东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关 联股东,持有表决权股份数量967,861,119股。审议该项议案时关联 股东主动采取了回避。 表决结果为:同意99,916,64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98.1454%;反对1,888,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854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 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审议通过该议案。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131,22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6.4556%; 反对1,888,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3.5444%;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0.0000%。 13. 《关于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正文和报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1,069,530,16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股份的 99.9873%;反对 135,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0.012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审议通过该议案。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梁清华、王鑫 3.结论性意见: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 7 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 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 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2018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5 月 15 日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