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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露天煤业:关于内蒙古察哈尔新能源有限公司接受关联方委托贷款的公告2019-09-11  

						证券代码:002128       证券简称:露天煤业    公告编号:2019074

               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内蒙古察哈尔新能源有限公司接受关联方委托贷款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为

满足控股子公司内蒙古察哈尔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称“察哈尔公司”)

的资金需要,决定由察哈尔公司接受关联方中电投蒙东能源集团有限

责任公司(以下称“蒙东能源”)通过关联方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

公司(以下称“财务公司”)发放的委托贷款。

    蒙东能源通过国家电投财务公司向察哈尔公司逐笔分批次提供

累计不超过 8000 万元(上限)委托贷款,用于补充察哈尔公司资金

缺口。

    察哈尔公司与蒙东能源、财务公司分别受公司实际控制人国家电

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称“国家电投”)控制,故本次交易构成

关联交易。该交易经公司 2019 年第九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人基本情况
    1.中电投蒙东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公司名称:中电投蒙东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成立日期:1999 年 12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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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公司住所: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创业

大道与清河大街交汇处

    (4)注册资本:330,000 万人民币

    (5)主要经营范围:煤炭、电力、铝业、铁路、煤化工(危险

品除外)、水库开发、投资;国有土地租赁、矿业权出租、机电设备

租赁、专用线铁路运营、装卸;房屋租赁;煤炭经纪服务;工程质量

监督、工程质量检测;环保检侧;招投标代理;报纸广告业务;培训;

水产品养殖;工业供水;煤矿工程建设咨询;餐饮、住宿;电力企业

管理、设计、制作电视广告、利用自有电视台发布国内外广告、自办

电视栏目、报纸发行。

    (6)主要财务数据:2018 年度资产总额 4,717,132.92 万元,

负债 2,817,547.23 万元,所有者权益 1,899,585.69 万元,利润总额

293,475.87 万元,净利润 233,283.86 万元;截止 2019 年 7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5,036,865.80 万元,负债 2,864,818.47 万元,所有者权益

2,172,047.32 万元,利润总额 196,645.90 万元,净利润 158,712.23

万元。

    (7)控股股东: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蒙东能源 65%。

    2.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1992 年 9 月 2 日

    (3)公司住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 18 号楼金茂大厦 3

单元 19-21 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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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注册资本:人民币 60 亿元

    (5)主要经营范围:经营集团成员单位的下列人民币金融业务

及外汇金融业务;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

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

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

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

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

员单位办理贷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经批准发行财务公司债券;

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有价证券投资;

成员单位产品的消费信贷、买方信贷及融资租赁。

    (6)主要财务数据:截止 2018 年 12 月 31 日,国家电投集团财

务有限公司经审计的总资产为 4,386,356 万元,总负债为

3,368,507.95 万元,净资产为 1,017,848.06 万元,利润总额

117,163.08 万元,净利润 87,829.39 万元;截止 2019 年 7 月 31 日,

总资产为 4,249,241.76 万元,总负债为 3,231,662.68 万元,净资

产为 1,017,579.08 万元,利润总额 6,218,108.69 万元,净利润

46,461.41 万元。

    (7)控股股东: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财务公司 42.5%。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察哈尔公司与蒙东能源、财务公司分别受公司实际控制人国家电

投控制,故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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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一)委托贷款协议的主要内容
    1.委托贷款概述:蒙东能源拟通过国家电投财务公司逐笔分批次
向察哈尔公司提供累计不超过 8000 万元(上限)委托贷款,用于补
充察哈尔公司资金缺口。
    2.借款年利率:4.75%。
    3.借款利息与计息方式:按日计息,按季付息,付息日为每月的
21 日。
    4.贷款期限:自借款协议生效起 12 个月(具体日期以协议约定
为准),如察哈尔公司经蒙东能源公司同意之后提前归还此项贷款时,
则按实际用款天数和用款金额计收利息。
    5.贷款偿还:借款人的还款计划与还款方式为到期归还,通过财
务公司划付。
    6.委托贷款费用:委托人与受托人约定,财务公司作为受托人向
委托人蒙东能源公司收取的手续费为委托贷款的千分之一。
    (二)关联方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1.中电投蒙东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基本情况同上。
    2.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基本情况同上。
    四、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及定价政策
    蒙东能源拟通过财务公司向察哈尔公司逐笔分批次提供累计不
超过 8000 万元(上限)委托贷款,借款年利率为 4.75%。
    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贷款需求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确
定有合理的贷款利率及结息方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
总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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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 年 1-8 月公司与蒙东能源发生采购和销售商品、接受和提
供劳务、租赁土地以及委托管理费等共计 71220295.02 元。
    2019年 1-8月公司与财务公司累计发生委托贷款手续费 5000元,
流动资金贷款余额 6 亿元。
    七、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及发表的独立意见
    为补充公司控股子公司内蒙古察哈尔新能源有限公司临时资金
缺口,公司控股股东蒙东能源拟通过国家电投财务公司向察哈尔公司
提供委托贷款,逐笔分批次向察哈尔公司提供累计不超过 8000 万元
(上限)委托贷款,借款期限 12 个月,借款年利率 4.75%。经核查,
本次贷款需求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确定有
合理的贷款利率及结息方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时,贷款受托人财务公司、委托方蒙东能源公司
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故本
次委托贷款构成关联交易。我们同意前述议案并同意将前述议案提交
公司董事会审议。另外我们对公司董事会在审核此项议案的召集、召
开、审议、表决程序进行了监督,认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关联董事对关联交易事项实施了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9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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