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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环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1-15  

						                        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为东方环晟贷款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的议案》,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
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作为公司第五
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在对公司提供的上述议案的相关资料进行了认真阅读并参加了董事会
审议的基础上,基于本人的判断,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为东方环晟贷款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事项
    1、本次担保为满足参股公司东方环晟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有利于东方环晟生产经营
发展,确保公司的利益最大化。担保对象的主体资格、资信状况及对外担保的内容和审批程
序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深圳证券交
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2、公司董事会审议《关于为东方环晟贷款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审议程序规
范,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该担保事项
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对外担保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一致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公司使用6.07亿元闲置
募集资金暂时补充生产经营流动资金,将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的财务
费用,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公司本次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履行了必
要的程序,议案内容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制度的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实际情
况,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独立董事签名:   陈荣玲     张   波       周   红   毕晓方


                                                                 2019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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