沃尔核材: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2017-10-14
债券代码:112414 债券简称:16沃尔01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
Shenzhen Woer Heat-shrinkable Material Co., Ltd
(广东省深圳市坪山新区兰景北路沃尔工业园)
2016 年 面 向 合 格 投 资 者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债券受托管理人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81号华贸中心1号写字楼22层)
2017年10月
重要声明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德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来
源于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人”)公开信息披
露文件、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以及发行人向中德证券出具的说明文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
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中德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
明。在任何情况下,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所进行的任何作为或不作为,中德证券不承
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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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概要
一、债券名称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
期)(简称“本期债券”)。
二、核准文件和核准规模
2016年6月30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1408号文核准,发行人获准采
用分期发行方式,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3亿元(含3亿元)的公司债券。
三、债券简称及代码
债券简称:16沃尔01。
债券代码:112414。
四、发行主体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
五、发行规模
3亿元人民币。
六、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
本期债券每一张票面金额为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七、债券期限及品种
本期债券为3年期固定利率债券。
八、债券形式
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
九、债券利率、计息方式及还本付息方式
(一)债券利率
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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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计息方式
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息。
(三)还本付息的期限及方式
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息。每年付息一次,到期
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发行首日,即2016年7月22日。本期债券的付
息日为2017年至2019年每年的7月22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
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2019年7月22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十、债券担保情况
本期债券由深圳市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
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中小企业担保为本期债券的还本付息出具了担保函,担保
人承担保证的方式为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范围包括本期
债券的本金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
十一、债券信用等级
经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
的信用等级为AA+。
十二、债券受托管理人
发行人聘请中德证券作为本期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
十三、募集资金用途
本期债券所募集资金用于偿还商业银行贷款、调整债务结构和/或补充公司流动
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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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关于公司累计新增借款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
百分之二十的说明
一、公司累计新增借款情况
发行人截至 2017 年 9 月 30 日当年累计新增借款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经审计)
的 20%。具体情况如下:
(一)主要财务数据概况
1、上年末净资产金额:2,648,455,971.14 元
2、上年末借款余额:2,066,329,086.66 元
3、计量日日末的借款余额:2,707,404,057.66 元
4、累计新增借款金额:641,074,971.00 元
5、累计新增借款占上年末净资产的具体比例:24.21%
(二)截至 2017 年 9 月 30 日,发行人累计新增借款的分类披露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占上年末净
序号 项目 2016 年末 2017 年 9 月 30 日 新增借款
资产的比例
1 银行贷款 106,431.13 133,632.58 27,201.45 10.27%
企业债券、公司债券、
2 金融债券、非金融企业 64,401.78 64,625.47 223.69 0.08%
债务融资工具
委托贷款、融资租赁借
3 28,700.00 27,482.35 -1,217.65 -0.46%
款、小额贷款
4 其他借款 7,100.00 45,000.00 37,900.00 14.31%
合计 206,632.91 270,740.41 64,107.50 24.21%
注:上述表格中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均为四舍五入原
因造成。
(三)本年度新增借款对偿债能力的影响分析
发行人新增借款属于公司正常经营活动范围,公司各项业务经营状况良好。上
述新增借款不会对公司的偿债能力产生重大影响,敬请投资者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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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后续工作安排
2017年1-9月,发行人累计新增借款超过2016年末合并口径净资产的20%,中
德证券作为“16沃尔01”的受托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
中德证券作为债券受托管理人,将持续关注发行人的经营情况,按照监管要求,
对发行人2017年的新增借款情况、新增担保情况、公司经营情况、信用评级情况等
进行持续跟踪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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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公司债券(第一期)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之盖章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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