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30 证券简称:沃尔核材 公告编号:2019-057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5月21日(星期二)下午2: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9年5月21日(星期二)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5月20日(星期一)下午15:00 至 2019 年5月21日(星期二)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坪山区兰景北路沃尔工业园办公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周和平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 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3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 360,486,48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5681%。其中,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 及股东代理人共10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360,350,88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28.557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135,600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7%。 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律师代表列席会议。 三、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 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18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 360,366,182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66%,反 对 120,3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34%,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审议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 9,689,00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736%; 反对 120,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264%;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具体表决结果 如下: 同意 360,366,182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66%,反 对 120,3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34%,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审议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 9,689,00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736%; 反对 120,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264%;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具体表决结果 如下: 2 同意 360,366,182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66%,反 对 120,3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34%,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审议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 9,689,00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736%; 反对 120,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264%;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具体表决结果如 下: 同意 360,366,182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66%,反 对 120,3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34%,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审议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 9,689,00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736%; 反对 120,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264%;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五)审议通过了《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 360,361,382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53%,反 对 125,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47%,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审议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 9,684,20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247%; 反对 125,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753%;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9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 360,366,182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66%,反 对 120,3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34%,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审议通过。 3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 9,689,00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736%; 反对 120,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264%;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 2018 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 360,366,182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66%,反 对 120,3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34%,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审议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 9,689,00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736%; 反对 120,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264%;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 360,366,182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66%,反 对 120,3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34%,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审议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 9,689,00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736%; 反对 120,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264%;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具体表决结果 如下: 同意 12,060,50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124%,反 对 120,3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876%,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审议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 9,689,00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736%; 4 反对 120,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264%;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关联股东周和平先生、王宏晖女士回避表决。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9 年董事长薪酬的议案》,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 13,615,75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242%,反 对 120,3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758%,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审议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 9,689,00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736%; 反对 120,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264%;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关联股东周和平先生回避表决。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9 年监事薪酬的议案》,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 360,366,182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66%,反 对 120,3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34%,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审议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 9,689,00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736%; 反对 120,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264%;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9 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具体表 决结果如下: 同意 356,439,432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63%,反 对 120,3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37%,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审议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 9,689,00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736%; 反对 120,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264%;弃权 0 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关联股东王宏晖女士、向克双先生、马葵女士、王占君先生回避表决。 四、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在本次会议上,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曾凡跃先生、刘广灵先生及杨在峰 女士分别作了 2018 年度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工作的述职报告。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陈曦律师、梁晓晶律师就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对象资格、表决程序和结果均 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5月21日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