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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利欧股份: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核查意见2018-05-16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核查意见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和持续督导机构,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保荐工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就公司拟开展远期外汇交
易业务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目的

    公司机械制造板块产品出口业务占比较高,主要采用美元、欧元等外币进行
结算,因此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对公司机械制造板块的经营业绩会
造成较大影响。
    为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的影响,公司计划在银行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

二、远期外汇交易业务概述

    公司拟开展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是为满足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在银行办理的
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以远期结售汇业务为主要业务品种。
    远期结售汇业务是指与银行签订远期结售汇合同,约定将来办理结汇或售汇
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到期再按照该远期结售汇合同约定的币种、金
额、汇率办理结汇或售汇的业务。

三、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情况

    (一)交易品种
    公司拟开展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只限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
币——美元、欧元,开展交割期与预测回款期一致,且金额与预测回款金额相匹
配的外汇交易业务。
    (二)预计占用资金
    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公司除根据与银行签订的协议缴纳一定比例的保证
金外,不需要投入其他资金,该保证金将使用公司的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缴纳的保证金比例根据与不同银行签订的具体协议确定。
    (三)授权事项
    授权公司远期外汇交易领导小组根据已接外销订单的金额和外销订单的未
来变动趋势、结合汇率变动趋势,具体确定远期结售汇业务的申请金额、交割期
限、交割汇率及办理银行等事项。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须报公
司远期外汇交易领导小组审批。授权董事长负责签署或授权他人签署公司远期外
汇交易业务相关的协议及文件。
    (四)业务期间和交易金额
    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累计金额不超过
10,000万美元。

四、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是围绕公司业务来进行的,以正常
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套期保值为手段,有利于规避和防
范汇率波动风险,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的影响。公司已制定了《远
期外汇交易业务内部控制制度》,并完善了相关内控流程,公司采取的针对性风
险控制措施可行有效;同时,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开展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保
证金将使用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因此,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开展远期外汇
交易业务能有效地降低汇率波动风险,具有一定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五、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遵循锁定汇率风险、套期保值的原则,不做投机
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在签订合约时严格按照公司预测回款期限和回款金额进
行交易。
    远期外汇交易可以在汇率发生大幅波动时,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使
公司专注于生产经营,但同时远期外汇交易也存在一定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银行远期结汇汇率报价
可能低于公司对客户报价汇率,使公司无法按照对客户报价汇率进行锁定,造成
汇兑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远期外汇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
内控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客户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收
回,会造成延期交割导致公司损失。
    4、回款预测风险:国际销售部根据客户订单和预计订单进行回款预测,实
际执行过程中,客户可能会调整订单,造成公司回款预测不准,导致延期交割风
险。

六、公司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国际销售部会采用银行远期结汇汇率向客户报价,以便确定订单后,
公司能够以对客户报价汇率进行锁定;当汇率发生巨幅波动,如果远期结汇汇率
已经远低于对客户报价汇率,公司会提出要求,与客户协商调整价格。
    2、公司制定专门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内部控制制度,对远期外汇交易业务
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责任部门及责任人、内部操作流程、信息隔离措施、内
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信息披露等做出明确规定,并提交公司董事会
审议。
    3、为防止远期结汇延期交割,公司高度重视应收账款的管理,积极催收应
收账款,避免出现应收账款逾期的现象。
    4、公司进行远期外汇交易须严格基于公司的外币收款预测。

七、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相关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
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及《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
计》相关规定执行。
八、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远期外汇交易的议案》。

九、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是围绕公司业务来进行的,不是单纯以盈利为目的远期
外汇交易,而是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套期保值为手段,以规避和防范汇率
波动风险为目的,以保护正常经营利润为目标,具有一定的必要性;公司已制定
了《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内部控制制度》,并完善了相关内控流程,公司采取的针
对性风险控制措施是可行的;同时,公司拟开展的远期结售汇业务的保证金将使
用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公司开展的远期结售汇业务将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以及公司
相关制度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开展远期
外汇交易的议案》。

十、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审阅了公司《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内部控制制度》及第五届董事会第
五次会议相关议案及决议、独立董事出具的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本次事宜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程序符合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相关制度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已对上述事项发表了
独立意见;
    2、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及实际情况制定了《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内部控制制度》,
针对远期外汇业务内部管理的制度较为完备,具有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
    3、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符合公司实际经营的需要,可以在一定程度
上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符合公司发展的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
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4、公司拟开展的远期外汇交易的保证金将使用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此次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开展
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于新华                林宏金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