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利欧股份: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9-01-04  

						    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131            证券简称:利欧股份         公告编号:2019-002

   债券代码:128038            债券简称:利欧转债




                           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 2018 年 12 月 14 日以公
告形式发出通知,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于
2019 年 1 月 3 日下午 15:00 在浙江省温岭市城东街道万昌北路 806 号青商大厦 27
楼公司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 2019 年 1 月 2 日-2019 年 1 月 3 日,其中,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9 年 1 月 3 日上午 9:30
-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 2019 年 1 月 2 日下午 15:00 至 2019 年 1 月 3 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王相荣先生主持会议。公司部分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
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孔瑾律师、胡璿律师对本次股东大
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会议出席情况




                                 第 1 页 共 3 页
    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出 席 本 次 股 东 大 会 的 股 东 及 股 东 代 理 人 25 名 , 代 表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1,597,875,603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26.3793%。其中,参加现场股东大会的股东及
股东代理人 7 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595,930,022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26.3472%;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的人数为 18 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945,581 股,占公司总股
份的 0.0321%。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人数为 20 名,代表
有表决权股份 5,983,192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0.0988%。
    三、会议表决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减值测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597,675,74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75%;反对 135,956 股;弃权 63,900 股。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 5,783,33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6597%;
反对 135,956 股;弃权 63,900 股。
    2、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微创时代广告有限公司原股东业绩补偿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596,543,366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66%;反对 1,288,837 股;弃权 43,400 股。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 4,650,95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7.7337%;
反对 1,288,837 股;弃权 43,400 股。
    3、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智趣广告有限公司原股东业绩补偿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596,543,366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66%;反对 1,288,837 股;弃权 43,400 股。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 4,650,95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7.7337%;
反对 1,288,837 股;弃权 43,400 股。
    4、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二)》;
    表决结果:同意 1,597,101,352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第 2 页 共 3 页
     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99.9515%;反对 600,951 股;弃权 173,300 股。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 5,208,94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0596%;
反对 600,951 股;弃权 173,300 股。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会议由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孔瑾律师、胡璿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
书》。
    《法律意见书》认为:利欧股份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
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
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会议备查文件
    1、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 月 4 日




                                 第 3 页 共 3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