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星科技: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一)2018-01-20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恒星科技
股票代码:002132
信息披露义务人:焦会芬
住 所:河南省巩义市******
通讯地址:河南省巩义市******
权益变动性质:股份增加
签署日期:2018 年 1 月 19 日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
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 15 号”)及
相关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准则 15 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
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
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
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
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
解释或者说明。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目 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2
第一节 释义........................................................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5
第三节 持股目的.................................................... 6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7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8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9
第七节 有关声明................................................... 10
第八节 备查文件................................................... 11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释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焦会芬
公司/恒星科技 指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权益变动 指 信息披露义务人焦会芬女士与其配偶谢保军先生解
除婚姻关系并约定相关财产分割方案,谢保军先生拟
将其直接持有的 100,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7.96%)公司股份转至焦会芬女士名下的权益变动行
为。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本报告(书) 指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准则 15 号 指 《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姓名: 焦会芬
性别: 女
住所: 河南省巩义市******
通讯地址: 河南省巩义市******
身份证号码: 41018119******
权益变动性质: 股份增加
国籍: 中国,未取得其他国家居留权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境内或境外上市公司的发行在外
的股份总额百分之五以上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
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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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持股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因解除婚姻关系进行财产分割。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 12 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尚无在未来十二个月内继续增持恒
星科技股份的计划。如未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上市公司股份发生变化,达到信
息披露义务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履行相关
批准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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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权益变动方式
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非交易过户办理
二、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焦会芬女士与其配偶谢保军先生因解除婚姻关系并约定相
关财产分割方案,谢保军先生拟将其直接持有的 100,000,000 股恒星科技股票
(占公司总股本的 7.96%)分割过户至焦会芬女士名下,股份性质为人民币普通
股 A 股。
三、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比 占总股本
股数(股) 股数(股)
例(%) 比例(%)
焦会芬 普通股 A 股 0 - 100,000,000 7.96
四、信息披露义务所持上市公司股份是否存在权利限制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持有公司的股份数额为 100,000,000 股,
占公司总股份的比例为 7.96%,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等权利限制的情形。鉴于目
前谢保军先生持有的公司股票部分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高管锁定),信息披露
义务人将继续按照谢保军先生做出的相关股份锁定承诺履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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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六个月
内,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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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其他应披露的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
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
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二、其他相关说明
焦会芬女士通过本次权益变动所取得的恒星科技股份数额为 100,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比例为 7.96%。故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焦会芬女士为公司
持股 5%以上的股东,其应遵守中国证监会 2017 年 5 月 26 日发布的《上市公司
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2017 年 5 月 27 日发布
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
则》中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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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有关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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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身份证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3、其他相关文件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1、恒星科技证券部
2、联系电话:0371—69588999
3、传 真:0371—69588000
4、联系人:谢建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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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
告书》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
焦会芬
2018 年 1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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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 市 公 司 名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 上市公司所
河南省巩义市
称 司 在地
股票简称 恒星科技 股票代码 002132
信息披露义 信息披露义
焦会芬 河南省巩义市
务人名称 务人注册地
增加 √
拥有权益的 有无一致行
减少 □ 有 □ 无 √
股份数量变 动人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化
□
信息披露义 信息披露义
务人是否为 务人是否为
是 □ 否 √ 是 □ 否 √
上市公司第 上市公司实
一大股东 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
权 益 变 动 方 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式(可多选) 赠与 □
其他√ 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非交易过户
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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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
务 人 披 露 前 股票种类:恒星科技普通股 A 股
拥有权益的
股 份 数 量 及 持股数量: 0股
占上市公司
已 发 行 股 份 持股比例: —
比例
本次权益变
股票种类:恒星科技普通股 A 股
动后,信息披
露义务人拥
持股数量: 100,000,000 股
有权益的股
份数量及变
持股比例: 7.96%
动比例
信息披露义
务人是否拟
于未来 12 个 是 □ 否 √
月内继续增
持
信息披露义
务人在此前
6 个月是否
是 □ 否 √
在二级市场
买卖该上市
公司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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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
告书》附表之签字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
焦会芬
日期:2018 年 1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