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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恒星科技: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4-24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
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作为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进行了认真的核查,现就相关情况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进行合理的变更,符合财政
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报
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仅用于《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
更事项的独立意见》签章使用。]




独立董事:




             王莉婷             郭志宏            赵志英




                                           二○一九年四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