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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恒星科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9-11-08  

						   证券代码:002132              证券简称:恒星科技              公告编号:2019114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发生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中对个别议案进行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二、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出席会议股东总体情况

    1、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于 2019 年 10 月 23 日以公告形式发出通知。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
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场会议在公司七楼会议室召开。现场会议召开时间 2019 年
11 月 7 日 14 时 30 分开始,网络投票日期与时间:2019 年 11 月 6 日(星期三)-2019
年 11 月 7 日(星期四),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 2019 年 11 月 7 日 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
的具体时间为 2019 年 11 月 6 日 15:00-2019 年 11 月 7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现场会议由董事长谢晓博先生主持。公司董事、

监事、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均出席、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
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
《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邓鸿成律师、
侯旭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3 、 参 加 本 次 股东 大 会 的 股东 及 股 东 代理 人 共 12 人, 代 表 有表 决 权 股 份
375,068,021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29.8503%,其中出席现场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
理人共 11 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375,066,921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29.8502%;参加
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1 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100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0.0001%。

    (二)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及代理人共 3 名,代表公司股份 35,354,555 股,

占公司总股份的 2.8137%。其中,参加现场会议的中小股东及代理人为 2 人,代表公
司股份 35,353,455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2.8136%;通过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
中小股东共 1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1,100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0.0001%。

    三、会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选举谢晓博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
    所获得的股份数为 375,066,922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7%。
    (2)选举谢保万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
    所获得的股份数为 375,066,922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7%。
    (3)选举张云红女士为公司非独立董事
    所获得的股份数为 375,066,922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7%。
    (4)选举徐会景女士为公司非独立董事

    所获得的股份数为 375,066,922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7%。
    (5)选举谢晓龙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
    所获得的股份数为 375,066,922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7%。
    (6)选举李明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
    所获得的股份数为 375,066,922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7%。
    (二)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选举王莉婷女士为公司独立董事
    所获得的股份数为 375,066,922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7%。

    (2)选举张建胜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
    所获得的股份数为 375,066,922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7%。
    (3)选举杨晓勇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
    所获得的股份数为 375,066,922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7%。

    本议案以累积投票制选举的方式选举谢晓博先生、谢保万先生、张云红女士、徐
会景女士、谢晓龙先生、李明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王莉婷女士、
张建胜先生、杨晓勇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张建胜先生遵循其承诺,已参加深圳证券

交易所的培训并取得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上述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已经深圳证
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以上九名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三年,自本次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三)审议《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选举监事候选人谢海欣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所获得的股份数为 375,068,021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谢海
欣先生当选为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与公司职工代表监事谢建红女士和白彭尊
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三年,自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计算。

    (四)审议《关于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股份 375,068,021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之 100%;反对股
份 0 股;弃权股份 0 股%。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以外的股东;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不超过上市公司 5%股份的股东。)对本议案
的表决情况为:赞成股份 35,354,55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之
100%;反对股份 0 股;弃权股份 0 股。
    (五)审议《关于公司 2019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表决结果:赞成股份 375,068,021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之 100%;反对股

份 0 股;弃权股份 0 股%。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以外的股东;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不超过上市公司 5%股份的股东。)对本议案
的表决情况为:赞成股份 35,354,55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之
100%;反对股份 0 股;弃权股份 0 股。

    四、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会议由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邓鸿成、侯旭律师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
见书》。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及召集人的资格

和会议审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表决
结果合法有效。

    五、会议备查文件

     1、《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关于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1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