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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广宇集团: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2020-01-09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
                          发表的独立意见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1 月 7 日召开了第
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
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广宇集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经审慎、认真的研究,就本次
会议审议《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经审阅相关人员个人履历,未发现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
形以及其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
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
担任上市公司高管人员的情况,也未曾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
何处罚和惩戒;
    2、相关人员的提名、聘任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3、经了解相关人员的任职资格、教育背景、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以及目前
的身体状况,能够胜任公司所聘任岗位的要求;
    4、经查询最高人民法院网,相关人员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聘任江利雄先生担任公司总裁;同意聘任邵少敏先生、
廖巍华先生担任公司副总裁;同意聘任陈连勇先生担任公司总会计师;同意聘任
华欣女士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独立董事:何美云、张淼洪、刘南
                                                          2020 年 1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