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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普林:关于债务重组的公告2017-11-21  

						证券代码:002134         证券简称:*ST 普林            公告编号:2017-062


                    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债务重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债务重组概述

    1、为理顺企业债权债务关系,降低经营风险,经友好协商,天津普林电路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天津普林”)拟与天津市方通安全印务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方通印务”)签署《债务重组协议》,重新约定相关债权债

务事宜。

    天津普林与方通印务原计划利用天津普林部分建筑物开展合作,但最终未达

成合作共识。期间,方通印务以天津普林委托其代建的名义对天津普林部分建筑

物进行装修,同时通过天津普林专用账户支付工程款项。截至目前,上述装修工

程签约合同款项总额为 18,933,494.00 元,实际支付 14,395,194.60 元,仍欠

4,538,299.40 元。双方经充分协商达成一致,方通印务豁免天津普林应付款项

14,395,194.60 元,剩余装修工程款项 4,538,299.40 元由天津普林自行向施工方直

接支付,同时天津普林向方通印务支付补偿金 2,200,000.00 元。自《债务重组协

议》签署生效之日起,双方因房产装修、占用和代垫装修款产生的原债权债务清

欠完毕。

    公司与方通印务不存在关联关系,故该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2、公司于 2017 年 11 月 2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 9 票同

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债务重组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

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由于本次债务重组涉及金额未达到应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的标准,故此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本次债务重组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

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本次债务重组的实施无其他未完成的程序或重

大法律障碍。

    二、债务重组对方的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债务重组对方名称:天津市方通安全印务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天津空港经济区西十一道 69 号

    法定代表人:张强

    注册资本:5000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65661376711

    经营范围:电子标签制造;防伪技术的设计;科技信息咨询;通信设备、

计算机及其他电子设备、智能卡、电子标签、计算机用周边辅助设备、读写器的

生产制造;计算机软件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电子工业专用设备制造;

自营或代理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RFID 芯片、读写器、天线设备销售业务(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为天津市方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本次债务重组对方方通印务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天津中环电子信息集

团有限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关联关系,也

无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上市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关系。

    三、债务重组方案
     本次债务重组的债权人为方通印务,为独立法人,有权豁免债务。天津普

林与方通印务原计划利用天津普林部分建筑物开展合作,但最终未达成合作共

识。期间,方通印务以天津普林委托其代建的名义对天津普林部分建筑物进行装

修,同时通过天津普林专用账户支付工程款项。截至目前,上述装修工程签约合

同款项总额为 18,933,494.00 元,实际支付 14,395,194.60 元,仍欠 4,538,299.40

元。经双方友好协商,本次债务重组后,方通印务豁免天津普林应付款项

14,395,194.60 元,剩余装修工程款项 4,538,299.40 元由天津普林自行向施工方直

接支付,同时天津普林将向方通印务于 2018 年 2 月 15 日前分期支付补偿金

2,200,000.00 元。

     四、债务重组协议主要内容

     1、债务重组金额:本次债务重组,方通印务将豁免天津普林应付款项

14,395,194.60 元,剩余装修工程款项 4,538,299.40 元由天津普林自行向施工方直

接支付,同时天津普林将向方通印务于 2018 年 2 月 15 日前分期支付补偿金

2,200,000.00 元。

     2、自《债务重组协议》签署生效之日起,除天津普林应分期向方通印务支

付 2,200,000.00 元补偿金外,双方因房产装修、占用和代垫装修款产生的原债权

债务清欠完毕。

     五、涉及债务重组的其他安排

     本次债务重组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事宜,交易完成后不存在关联

交易或同业竞争等情况。

     六、债务重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债务重组能够减轻公司债务负担,优化债务结构,有利于促进公司的

发展。因上述装修形成的资产转入公司固定资产,本次债务重组将增加公司 2017
年度的营业外收入,具体数据以年度审计数据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

险。

       七、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关于债务重组的相关文件,认为:公司通过实施

本次债务重组,可以有效减轻公司的债务负担,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议案时,程序合法、有效,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等的规定。同意公司进行本次债务重组。

       八、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债务重组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七年十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