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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津普林: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8-05-15  

						 证券代码:002134           证券简称:天津普林          公告编号:2018-024

                       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04月28日在指定

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天

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8年05月14日    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05月13日至2018年05月14日,其中:

    A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05月14日上午

9:30-11:30,下午13:00-15:00;

    B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05月13日下午15:00至2018

年05月14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天津自贸试验区(空港经济区)航海路53号

                           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曲德福先生

    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

《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会议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2人,代表股份112,653,545股,占公司截

至2018年05月07日(股权登记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8221%。

    2、现场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2人,代表股份112,653,545股,

占公司截至2018年05月07日(股权登记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8221%。

    3、网络投票的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

截至2018年05月07日(股权登记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4、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共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

截至2018年05月07日(股权登记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其中,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截至2018年05

月07日(股权登记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截至2018年05月07日(股权登记

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中小投资者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公司董事、董事候选人、监事、监事候选人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和列席了会议。
国浩律师(天津)事务所赵丽新律师和刘梦时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

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逐项审议通过了如下议

案:

       1、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次会议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曲德福先生、张太金先生、于旸先生、战友先生、

王忠全先生、林晓华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三年。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

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逐项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表决情况如下:

       1.1《选举曲德福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112,653,5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

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本议案获得的同意票数已达到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已获通过,曲德福先生当选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

董事。
       1.2《选举张太金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112,653,5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

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本议案获得的同意票数已达到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已获通过,张太金先生当选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

董事。

       1.3《选举于旸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112,653,5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

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本议案获得的同意票数已达到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已获通过,于旸先生当选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事。
       1.4《选举战友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112,653,5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

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本议案获得的同意票数已达到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已获通过,战友先生当选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事。

       1.5《选举王忠全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112,653,5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

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本议案获得的同意票数已达到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已获通过,王忠全先生当选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

董事。
    1.6《选举林晓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112,653,5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

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本议案获得的同意票数已达到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已获通过,林晓华先生当选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

董事。

    2、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次会议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何曙光先生、陆宇建先生、何青先生为第五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

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逐项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表决情况如下:

    2.1《选举何曙光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112,653,5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

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本议案获得的同意票数已达到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已获通过,何曙光先生当选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

       2.2《选举陆宇建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112,653,5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

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本议案获得的同意票数已达到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已获通过,陆宇建先生当选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

       2.3《选举何青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112,653,5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

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本议案获得的同意票数已达到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已获通过,何青先生当选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 审议通过《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12,653,5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

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4、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盛克发先生为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12,653,5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

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本议案获得的同意票数已达到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已获通过,盛克发先生当选为第五届监事会监事,
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

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

数的二分之一。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天津)事务所

    2、律师姓名:赵丽新   刘梦时

    3、结论性意见: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

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均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天津)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八年五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