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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津普林:监事会关于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审核意见2019-04-13  

						              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审核意见

    根据财政部、证监会等部门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配套指

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监事会认真审阅

了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公司能够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积极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公司现行的内部控制体系和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公

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实际情况需求。公司内部控制活动能够按照各项内部控制制

度的规定进行,对生产经营中的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内部控制和风险防范作

用,切实保障了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具有合理性和有效性。公司内部控制

自我评价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我们同意《天津

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一九年四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