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架: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调整住宅钢结构建设项目投资金额的专项核查意见2014-04-01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调整住宅钢结构建设项目投资金额的专项核查意见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或“本保荐机构”)作为浙江东
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南网架”或“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
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对东南网架调整住宅钢结构建设项目
投资金额的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东南网架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南网架”) 经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577号文《关于核准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非
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向天平汽车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等7位投资者非
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74,300,000股,募集资金总额611,489,000.00
元,减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4,744,300.0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596,744,700.00
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出具“天健验
〔2011〕512号”《验资报告》。
二、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拟投资金额
1 住宅钢结构建设项目 16,008.00 13,706.22
2 年产9万吨新型建筑钢结构膜材建设项目 53,688.00 45,968.25
三、住宅钢结构建设项目原计划投资概述
住宅钢项目产品为用于钢结构住宅建筑的钢梁、钢柱等钢构件以及系列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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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护结构。
根据公司2012年1月20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司用募集资金
13,706.22万元投资住宅钢结构建设项目。
四、住宅钢结构建设项目调整投资金额的原因及影响
在项目的实施工程中,公司结合目前市场情况及工艺需要,对其中部分设备
选型进行优化调整,调整后对项目产能不会产生实质性影响。
调整后项目投资变化:经公司研究,拟将住宅钢项目募集资金投资总额由原
13,706.22万元调整为10,864.0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9,292.00万元;铺底
流动资金1,572.00万元。
五、 履行的程序
本次调整住宅钢结构建设项目投资金额的事项,已经东南网架第四届董事会
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
意意见,并已提交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综上,本保荐机构认为:东南网架调整住宅钢结构建设项目投资金额的事项
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已提
交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东南网架本次调整住
宅钢结构建设项目投资金额不属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质性变更,未改变募集
资金的投资方向和项目实质性内容,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
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本保荐机构对东南网架本次调整住宅
钢结构建设项目投资金额事项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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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调整
住宅钢结构建设项目投资金额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伍仁瓞
李 建
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加盖保荐机构公章)
2014 年 3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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