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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南网架: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5-08-25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一、独立董事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
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
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
规定的要求,结合公司相关规章制度,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实事求是
的态度,依据客观公正的原则,对公司2015年1-6月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及对外
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的了解和核查,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截止 2015 年 6 月 30 日,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发生的资金往来
均为正常经营性资金往来,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
况。
       2、截至2015年6月30日,公司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为78,430.62万元,全部为
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公司2015年6月30日归属于母公司的合并报表净资
产的41.38%。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实际发生日期                   实际担保
       被担保方       担保类型                         担保额度                    担保期限
                                  (协议签署日)                    金额

成都东南钢结构有限   连带责任                                                 债务履行期限届满
                                 2014 年 08 月 28 日      5,000      3,000
公司                 保证                                                     之日起两年

成都东南钢结构有限   连带责任                                                 债务履行期限届满
                                 2015 年 06 月 11 日     10,000    9,264.56
公司                 保证                                                     之日起两年

成都东南钢结构有限   连带责任                                                 债务履行期限届满
                                 2015 年 06 月 25 日      3,550      2,500
公司                 保证                                                     之日起两年

天津东南钢结构有限   连带责任                                                 债务履行期限届满
                                 2013 年 07 月 18 日      8,000      7,913
公司                 保证                                                     之日起两年

天津东南钢结构有限   连带责任                                                 债务履行期限届满
                                 2014 年 08 月 01 日      8,400      1,500
公司                 保证                                                     之日起两年

天津东南钢结构有限   连带责任                                                 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
                                 2014 年 10 月 13 日      5,000      2,500
公司                 保证                                                     日起两年
天津东南钢结构有限     连带责任                                           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
                                  2015 年 05 月 23 日    8,000    5,566
公司                   保证                                               日起两年

广州五羊钢结构有限     连带责任                                           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
                                  2014 年 07 月 08 日    6,000    6,000
公司                   保证                                               日起两年

广州五羊钢结构有限     连带责任                                           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
                                  2015 年 06 月 12 日    1,000   187.06
公司                   保证                                               日起两年

东南新材料(杭州)有   连带责任                                           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
                                  2014 年 06 月 27 日   64,200   40,000
限公司                 保证                                               日起两年




       公司能够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除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天津东南钢结构
有限公司、广州五羊钢结构有限公司、成都东南钢结构有限公司、东南新材料(杭
州)有限公司提供担保外,报告期内不存在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
公司持股 50%以下的其他关联方、任何法人单位、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
公司已建立了《对外担保决策制度》,并明确了对外担保审批权限及流程。上述
担保事项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目前没有明显迹象表明公司可能因被担保方
债务违约而承担担保责任。


       二、独立董事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发表专项意见如下: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 201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符合中国
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信息披露情况不存在差异。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
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吴卫星              张红英               毛卫民



                                                     2015 年 8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