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架: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6年度保荐工作报告2017-02-21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工作报告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保荐工作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东南网架(002135)
保荐代表人姓名:伍仁瓞 联系电话:021-22167137
保荐代表人姓名:李 建 联系电话:021-22167143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无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
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
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
是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
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1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
是
文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1次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1次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1次
5、现场检查情况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
指引》第三十条规定: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
(1)现场检查次数
人应当每年对上市公司至少进行一次定期现
场检查,持续督导时间不满三个月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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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保荐机构已于 2016 年 3 月进行了现场检
查。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是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无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无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无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无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无
(3)报告事项的进展情况或整改情况 无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否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无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整改情况 无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次
前任保荐机构已于2016年3月份开展了
(2)培训日期
2016年度持续督导培训。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 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无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
无 无
行
3.“三会”运作 无 无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
无 无
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无
6、关联交易 无 无
7、对外担保 无 无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无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 无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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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对外投资、风险投资、
委托理财、财务资助、套期
保值等)
10、发行人或其聘请的中介
无 无
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
业务发展、财务状况、管理
无 无
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
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行承诺
施
1、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是
2、股份锁定承诺 是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 明
2016 年 8 月,公司聘请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担任公司 2016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
机构,并签署了《保荐协议》和《承销协议》。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发行上
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因
再次申请发行证券另行聘请保荐机构,应当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终止与原保荐机构的保荐协议,另行聘请的
保荐机构应当完成原保荐机构未完成的持续
督导工作,因此,国信证券未完成的对公司
持续督导工作由光大证券承接。光大证券已
委派保荐代表人伍仁瓞先生和李建先生负责
公司具体的保荐工作。
2016 年 6 月 6 日,公司收到深交所发出的《关
于对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构或
(中小板问询函【2016】第 271 号)。2016
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
年 6 月 8 日,公司出具了《关于对浙江东南
况
网架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的答复》,就深交
所提出的问题进行了回复。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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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保荐工作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伍仁瓞 李 建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