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35 证券简称:东南网架 公告编号:2017-014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 年 3 月 17 日(星期五)下午 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17 年 3 月 16 日-2017 年 3 月 17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7 年 3 月 17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 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7 年 3 月 16 日下午 15:00 至 2017 年 3 月 17 日 下午 15:00 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衙前镇衙前路 593 号浙江东南 网架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郭明明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 30 名,其所持有表决权 的股份总数为 488,716,048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57.1911%。其中: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8 名,所持有表决权的 股份数为 488,230,856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57.1343%。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共 22 名,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485,192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0568%。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以外的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23 人, 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1,788,157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2093%。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 务所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6 年度董事会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488,276,04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100%;反对 44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0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1,348,15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5.3937%;反对 44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6063%;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2、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6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488,276,04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100%;反对 44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0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1,348,15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5.3937%;反对 44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6063%;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3、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488,276,04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100%;反对 44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0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1,348,15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5.3937%;反对 44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6063%;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4、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6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488,299,74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148%;反对 416,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52%;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1,371,85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6.7190%;反对 416,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281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6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88,276,04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100%;反对 44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0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1,348,15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5.3937%;反对 44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6063%;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6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488,276,04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100%;反对 44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0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1,348,15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5.3937%;反对 44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6063%;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7、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17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88,299,74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148%;反对 416,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52%;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1,371,85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6.7190%;反对 416,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281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7 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88,299,74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148%;反对 416,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52%;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1,371,85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6.7190%;反对 416,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281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9、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子公司浙江东南钢结构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 案》。 表决结果:同意 488,299,74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148%;反对 416,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52%;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1,371,85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6.7190%;反对 416,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281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丁天律师、叶远迪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 证,并由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 锦天城律师认为: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 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均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3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