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 纳 达:关于收到环保部门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2018-05-31
证券代码:002136 证券简称:安纳达 公告编号:2018-19
安徽安纳达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环保部门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8 年 4 月 28 日,安徽安纳达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证
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了《部分生产线停产整治公告》,
铜陵市环保局在对公司环保情况进行专项检查中发现,公司老系统 3#煅烧窑尾
气个别指标瞬时超标、副产品硫酸亚铁现场酸性水存在外渗和雨污分流不完善等
环保问题。近日,因该环保问题,公司收到铜陵市环境保护局出具的《环境行政
处罚决定书》(铜环罚【2018】11 号),现将该处罚决定书的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一、处罚决定书的主要内容:
铜陵市环境保护局对你公司进行执法检查,同步开展了环境监测。监测结果
显示:你公司 3#煅烧窑尾气二氧化硫浓度为 2190mg/m3,超出《工业炉窑大气
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 4 最高允许排放限值 1.58 倍。
你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条“…向
大气排放污染物的,应当符合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遵守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总
量控制要求”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九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
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限制生产、停
产整治,并处十万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
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二)超过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大气
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大气污染物的”的规定,结合铜环【2016】305 号
《关于印发<对超标排放大气污染物的行为实施罚款行使自由裁量权参考指南>
的通知》要求,我局决定:
1、责令你公司严格落实铜环责改【2018】22 号《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
已明确的事项;
2、给予你公司罚款 27.9 万元的行政处罚。
二、公司采取的措施及其影响
为彻底解决老系统生产装置中部分设备老化、工艺布局不合理等造成的环保
隐患,公司决定对钛白粉老系统生产线停产整治。目前,钛白粉老系统生产线整
治工作已完成,并报铜陵市环境保护局备案,正逐步恢复开车。
公司将进一步提高全员环保意识,加强对生产过程中各项污染物指标的控制
与监督,提高环保治理能力,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切实履行环境保护责任。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安纳达钛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0 一八年五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