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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安 纳 达: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2018-08-21  

						             安徽安纳达钛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

                          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56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

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和证监发〔2005〕120号《关于规范上市

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的规定和要求,作为安徽安纳达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报告期(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对外担保情况进行认真细致地核查,并发

表以下独立意见:

    1、报告期内,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发生的资金往来均为正常经营

性资金往来,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

    2、截至2018年6月30日,公司为控股子公司铜陵纳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实际

担保1,809.49万元,除此之外,未发生其它任何形式的对外担保事项,也没有以

前期间发生但延续到报告期的对外担保事项。




                                                     独立董事:周泽将

                                                               崔咪芬

                                                               孙素明

                                                 二 O 一八年八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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