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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顺络电子: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保荐书2017-08-18  

						                                                           顺络电子上市保荐书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上市保荐书

深圳证券交易所: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035 号)核准,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顺络电子”、“公司”或“发行人”)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本
次实际发行数量为 61,140,540 股。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证券”
或“本机构”)认为顺络电子申请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上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及《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特推荐其非公开发行股票在贵所上市交
易。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顺络电子的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概况

    1、中文名称: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Shenzhen Sunlord Electronics Co.,Ltd.

    2、股票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3、股票简称及代码:顺络电子      002138

    4、法定代表人:袁金钰

    5、成立时间:2000 年 9 月 8 日

    6、发行前股本总额:755,474,814 元

    7、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7230315567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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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注册地址:深圳市宝安区观澜街道大富苑工业区顺络观澜工业园

    9、办公地址:深圳市宝安区观澜街道大富苑工业区顺络观澜工业园

    10、邮政编码:518110

    11、电话:0755-29832586

    12、传真:0755-29832339

    13、行业:电子元器件制造业

    14、经营范围:研发、设计、生产、销售新型电子元器件;提供技术方案设
计和技术转让、咨询服务,销售自产产品。

    (二)最近三年主要财务数据及指标

    1、主要财务数据

    (1)最近三年及一期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7.3.31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流动资产                  148,746.40          143,793.23       103,612.83             90,531.70

非流动资产                262,695.95          260,339.17       220,349.56            184,429.50

资产总额                  411,442.35          404,132.41       323,962.39            274,961.20

流动负债                  123,297.82          123,056.02        66,929.54             51,101.90

非流动负债                  14,415.90          14,536.14        16,170.23             12,285.81

负债总额                  137,713.73          137,592.16        83,099.77             63,387.72

股东权益合计              273,728.62          266,540.25       240,862.62            211,573.48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273,926.36          266,701.88       240,916.25            211,442.89

    (2)最近三年及一期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7 年 1-3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营业收入                     35,992.91         173,625.88       131,927.60            116,252.86

营业利润                      7,302.80          36,821.18        26,777.91             21,847.11

利润总额                      7,570.62          39,002.39        28,956.53             23,816.84

净利润                        6,454.47          35,805.14        26,153.57             21,089.72

                                          2
                                                                                         顺络电子上市保荐书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
                                   6,490.57              35,913.15               26,337.79               21,281.27
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
                                   6,262.93              34,059.12               24,497.50               19,612.25
于母公司净利润

    (3)最近三年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7 年 1-3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279.33         43,556.26       35,481.52         23,427.59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440.59       -67,020.00       -32,816.34        -58,659.65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255.37         34,898.63        2,774.71         32,224.65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18.50          119.41              -32.36         207.06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5,112.60         11,554.31        5,407.54          -2,800.36


    2、主要财务指标

           财务指标                    2017.3.31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流动比率                               1.21                 1.17               1.55               1.77
           速动比率                               0.93                 0.95               1.24               1.38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33.67%                34.00%            24.00%             22.32%
    资产负债率(合并报表)                     33.47%                34.05%            25.65%             23.0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3.63                 3.53               3.25               5.71
      每股净资产(元/股)

           财务指标                  2017 年 1-3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0.57                 2.97               3.00               3.34
       存货周转率(次)                           0.71                 4.63               4.12               4.17
      基本每股收益(元)                          0.09                 0.48               0.36               0.3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40%                14.35%            11.64%             11.85%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32%                13.61%            10.83%             10.9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每股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元/股)
                                                  0.11                 0.58               0.48               0.63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                         0.07                 0.15               0.07              -0.08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情况


    1、发行方式:本次发行采用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发行。

                                                  3
                                                                                     顺络电子上市保荐书



      2、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

      3、发行数量:61,140,540 股。

      4、发行价格:18.50 元/股。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
票均价,即不低于 15.96 元/股。

      5、募集资金量: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1,131,099,990.00 元,扣除全部发
行费用 17,225,000.00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1,113,874,990.00 元。

      6、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获配投资者及其获配数量:

 序号                     发行对象名称                         获配数量(股)            获配金额(元)

  1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2,432,432       229,999,992.00

  2       中车金证投资有限公司                                              10,810,810       199,999,985.00

  3       深圳远致富海七号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6,216,216       114,999,996.00

  4       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6,216,216       114,999,996.00
          芜湖弘唯基石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                                                                          8,108,108       149,999,998.00
          (信保基石 1 号专项私募投资基金)

  6       广东粤科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6,216,216       114,999,996.00

  7       曾伟良                                                             6,216,216       114,999,996.00
          中意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8                                                                          4,924,326        91,100,031.00
          (中意资产-招商银行-定增精选 33 号资产管理产品)

                        合    计                                            61,140,540        1,131,099,990


      三、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发行对公司股本结构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数为 61,140,540 股;本次发行完成前后,发行人股东
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发行前                 本次发行                     发行后
        股东名称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数量(股)        比例(%)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87,813,124        11.62       61,140,540           148,953,664        18.24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667,661,690        88.38                  -         667,661,690        81.76

        股份总额              755,474,814         100        61,140,540           816,615,354          100


                                                  4
                                                                        顺络电子上市保荐书


   注:发行前股本结构为截至 2017 年 7 月 14 日情况


       (二)本次发行对资产结构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前后公司资产结构对比如下(发行前财务数据取自公司
2017 年一季报,发行后财务数据假设在 2017 年一季报的基础上只受本次发行融
资的影响而变动):

             财务指标                    发行前       发行后       增减额        增减率

总股本(万股)                            75,547.48    81,661.53     6,114.05       8.09%

总资产(万元)                           411,442.35   524,552.35   113,110.00      27.4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万元)           273,926.36   387,036.36   113,110.00      41.29%

每股净资产(元)                               3.63         4.74         1.11      30.58%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33.67%       26.26%       -7.41%       -22.01%

资产负债率(合并)                          33.47%       26.25%       -7.22%       -21.56%


       (三)本次发行对业务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及未来公司整体战略发
展方向,具有良好的市场发展前景和经济效益。本次募投项目包括“新型片式电
感扩产项目”、“新型电子变压器扩产项目”、“微波器件产业化项目”和“精细陶
瓷产品产业化项目”。符合国家相关的产业政策以及行业发展趋势,是围绕公司
发展战略进行的重要举措,将增强公司主营业务盈利能力,形成新的利润增长点,
对公司产能扩大、产品线拓展和市场份额带来深远影响。因此,本次发行将促进
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对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具有重要意义。

       (四)本次发行对公司治理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仍然保持无实际控制人状态,不会影响原有法人治理
结构的稳定性和独立性;公司股本将相应增加,公司将按照发行的实际情况对公
司章程中与股本相关的条款进行修改,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公司章程除对公司
注册资本、股本结构及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事项进行修订外,暂无其他修订计
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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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本次发行对高管人员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的董事和高管人员保持稳定。本次发行对公司高管人员
结构不构成重大影响,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会因为本次发行而发生
重大变化。

       (六)本次发行对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不会因实施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而产生新的
关联交易。目前公司与主要股东及其关联方在业务上不存在同业竞争,本次非公
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与主要股东及其关联方在业务上不会产生新的同业竞
争。


       四、本次证券上市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所规定的上市条件


       本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申请其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符合《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具备在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的条件,保荐机构愿意保荐发行人的股票上市交易,并承担相关保
荐责任。

       保荐机构保证发行人的董事了解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及股
票上市协议规定的董事的义务与责任,发行人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并已建立严格
的信息披露制度与保密制度。保荐机构已对上市文件所载的资料进行了核实,确
保上市文件真实、准确、完整。保荐机构保证发行人的上市申请材料、上市公告
书没有虚假记载、严重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保证不利用在上市过程中获
得的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五、本保荐机构关于发行人证券上市后持续督导工作的具体安排


          事   项                                    安   排

(一)持续督导事项       在本次发行结束当年的剩余时间及以后一个完整会计年度对发行人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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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持续督导

                               根据有关上市保荐制度的规定,协助发行人进一步完善防止主要股东、
1、督导发行人有效执行并完善
                               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发行人资源的制度,保证发行人资产完整和持续经
防止主要股东、其他关联方违规
                               营能力;定期、不定期地对发行人进行现场核查,发现违规事项要求发
占用发行人资源的制度
                               行人、主要股东或其他关联方及时改正

2、督导发行人有效执行并完善    根据有关上市保荐制度的规定,协助发行人进一步完善内控制度,明确
防止高管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损     高管人员的行为规则,制定防止高管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损害发行人利益
害发行人利益的内控制度         的具体措施

3、督导发行人有效执行并完善    根据有关上市保荐制度的规定,协助发行人进一步完善和规范保障关联
保障关联交易公允性和合规性     交易公允性和合规性的制度条款,保荐代表人适时督导和关注发行人关
的制度,并对关联交易发表意见   联交易的公允性和合规性,同时按照有关规定对关联交易发表意见

4、督导发行人履行信息披露的    根据有关上市保荐制度的规定,督导发行人进一步完善信息披露制度,
义务,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   保荐代表人将督导和审阅发行人的定期或不定期报告,及其向证监会、
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   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关注新闻媒体涉及发行人的报道,督导发行人
他文件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根据有关上市保荐制度的规定,协助发行人进一步完善募集资金使用制
5、持续关注发行人募集资金的
                               度,保荐代表人通过列席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每季度对发行人进
使用、投资项目的实施等承诺事
                               行现场调查等方式跟踪了解项目进展情况,对发行人募集资金项目的实
项
                               施、变更等事项发表意见

                               根据有关上市保荐制度的规定,协助发行人进一步完善和规范为他人提
6、持续关注发行人为他人提供    供担保等事项的制度,保荐代表人持续关注发行人为他人提供担保等事
担保等事项,并发表意见         项,发行人有义务及时向保荐代表人披露有关拟进行或已进行的担保事
                               项,保荐机构将对发行人对外担保事项是否合法合规发表意见

(二)保荐协议对保荐机构的权
                               根据有关规定,督导发行人规范运作,有权对发行人的违法违规行为及
利、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其他主
                               时向证监会或交易所报告、发表公开声明
要约定

(三)发行人和其他中介机构配   有权要求发行人按照保荐制度和上市规则的规定及时通报信息,并提供
合保荐机构履行保荐职责的相     相关的文件、资料、说明;发行人应协调与督促其他中介机构积极、认
关约定                         真配合保荐机构履行保荐职责

                               履行保荐职责发表的意见应当及时书面告知发行人,记录于保荐工作档
(四)其他安排
                               案,并可依照保荐制度的规定公开发表声明、向证监会或者交易所报告



       六、保荐机构与发行人的关联关系


       本保荐机构保证不存在下列可能影响公正履行保荐职责的情形:

     (一)保荐机构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持有发行人或其主要
股东、重要关联方股份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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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发行人或其主要股东、重要关联方持有保荐机构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重要关联方股份的情况;

  (三)保荐机构的保荐代表人及其配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拥有发行
人权益、在发行人任职等情况;

  (四)保荐机构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与发行人主要股东、重
要关联方相互提供担保或者融资等情况;

  (五)保荐机构与发行人之间的其他关联关系。


    七、相关承诺事项


    (一)本保荐机构承诺:

    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符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有关证券发行上市的相
关规定;

    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

    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及其董事在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中表达意见的
依据充分合理;

    有充分理由确信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与证券服务机构发表的意见不存
在实质性差异;

    保证所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及本保荐机构的相关人员已勤勉尽责,对发行人申
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进行了尽职调查、审慎核查;

    保证保荐书、与履行保荐职责有关的其他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

    保证对发行人提供的专业服务和出具的专业意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
证监会的规定和行业规范;

    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依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采取的监管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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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

       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二)本机构自愿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规定,自证券
上市之日起持续督导发行人履行规范运作、信守承诺、信息披露等义务。

       (三)本机构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对保荐证券上市的规定,接
受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管理。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无。


       九、保荐机构及相关保荐代表人联系方式


       名称: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丁益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6008 号特区报业大厦 16-17 层

       电话:0755-83516283

       传真:0755-83516266

       保荐代表人:张涛、吴玎

       项目协办人:章洁


       十、保荐机构对本次股票上市的推荐结论


       本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申请其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符合《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具备在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的条件,特推荐发行人的股票上市交易,并承担相关保荐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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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页无正文,为《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
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保荐书》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张   涛                   吴 玎




     法定代表人:

                            丁 益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8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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