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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顺络电子: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2019-08-02  

						                   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作为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的《关于继

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公司继续使用闲置

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 1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宜

可以进一步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

者的利益。

    2.根据公司目前的资产负债状况以及未来的现金流状况,在本次募集资金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后或需提前归还时,公司有能力归还。

    3.公司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 10,000 万元)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不存在相互抵触的情形。闲置

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期限届满,公司将该部分用于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及

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同时,上述事项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单次补充流动资金的时间

也未超过 12 个月,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并履行了规定的程序。

    4.同意公司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1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

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以下无正文)
   本页为《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吴树阶




   邱大梁




   吴育辉




                                        二○一九年七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