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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宁波银行:独立董事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19-04-26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
                     事前认可意见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不超过 10
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募集资
金总额不超过 80 亿元(以下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或“本次发
行”)。其中,新加坡华侨银行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侨银行”)
与公司签署了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承诺认购本次非公开
发行的部分股份;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雅戈
尔”)与公司签署了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终止协议,不再参
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本次发行前,华侨银行、雅戈尔各自持有公司 A 股股票的比
例均超过 5%,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宁波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实施办法》的规定,本次非公开发
行构成关联交易。
    根据《证券法》、《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
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
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有关的全部资料事前进
行了认真审议,现发表意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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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召开董事会审议上述事项之前,公司向我们提交了与本次
发行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有关的详尽资料,我们认真查阅和审议了
所提供的所有资料,并与相关方进行了必要的沟通。在所获得资
料真实、准确、完整的基础上,基于独立判断,我们对本次发行
所涉及的关联交易事项表示认可,同意将该相关议案提交公司笫
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傅建华、傅继军、贲圣林
                                    张冀湘、耿 虹、胡平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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