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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印纪传媒:关于合作设立文化产业基金进展暨募集完成的公告2018-01-13  

						股票代码:002143          股票简称:印纪传媒             编号:2018—003


                        印纪娱乐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合作设立文化产业基金进展暨募集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印纪娱乐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合作设立文化产业基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印纪影
视娱乐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印纪影视”)与深圳印纪光大投资咨询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共同合作设立深圳印纪光大文化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
下简称“印纪光大产业基金”),具体内容详见 2016 年 7 月 8 日刊登在《证券时
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投资设立
投资管理公司及合作设立文化产业基金的公告》。

    印纪光大产业基金已完成工商登记手续及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手续,取得
了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颁发的私
募投资基金备案证明,具体内容详见 2016 年 9 月 2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
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合作设立文化产业基
金进展的公告》。

    近日,公司收到印纪光大产业基金的通知,印纪光大产业基金的名称变更为
深圳印纪光大文化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继续简称“印
纪光大产业基金”),印纪光大产业基金的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深圳印
纪光大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名称变更为深圳印纪光大股权投资管理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上名称变更均已完成并取得了换发的营业执照。

    同时,印纪光大产业基金已经向社会投资人募集完成,本次加入的投资人均
为有限合伙人,且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具体情况如下:
    1、光大金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2)住所:北京市武定侯街 6 号卓著中心 16 层

    (3)法定代表人:杜建军

    (4)经营范围:股权投资与管理、财务顾问、投资顾问、资产并购、资产
受托管理咨询。

    2、深圳首瑞印纪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2)住所:深圳市南山区南头街道桃园路与南光路交汇处西北侧田厦金牛
广场 A 座

    (3)执行合伙人:深圳前海帆茂首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4)经营范围:投资咨询。

    3、嘉德(北京)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2)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 1 号友谊宾馆

       (3)法定代表人:郑慧红

    (4)经营范围:非证券业务的投资管理、咨询。

       4、南通紫荆华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2)住所:江苏省南通市苏通科技产业园区江成路 1088 号江成研发园内 3
号楼

    (3)执行合伙人:南通紫荆华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4)经营范围:股权投资;投资咨询;投资管理。
    5、深圳市引导基金投资有限公司

    (1)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2)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益田路 5055 号信息枢纽大厦 23 层

    (3)法定代表人:倪泽望

    (4)经营范围:股权投资母基金业务;设立股权投资、创业投资企业及股
权投资、创业投资管理顾问机构;股权投资、创业投资业务;股权投资、创业投
资咨询业务;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业务。

    6、深圳市福田引导基金投资有限公司

    (1)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2)住所:深圳市福田区南园街道上步南路锦峰大厦写字楼 27 楼

    (3))法定代表人:王仕生

    (4)经营范围:股权投资母基金业务;设立股权投资、创业投资企业及股
权投资、创业投资管理顾问机构;股权投资、创业投资业务;股权投资、创业投
资咨询业务;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业务。

    7、芜湖玉笛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1)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2)住所:芜湖市镜湖区观澜路 1 号滨江商务楼 17 层

       (3)执行合伙人:歌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4)经营范围:实业投资,股权投资,创业投资,投资咨询。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均未参与印纪光大产业基金的份额认购,也不在印纪光大产业基金中任
职。
    根据《公司章程》、《中小企业板规范运作指引》及《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
业务备忘录第 12 号:上市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合作投资》等相关制度规定,本
次印纪光大产业基金的变更事项无须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
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及时披露合作投资
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为准。敬请
广大投资者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印纪娱乐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