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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印纪传媒: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8-06-29  

						股票代码:002143           股票简称:印纪传媒              编号:2018—068


                        印纪娱乐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3、本次会议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4、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新议案提交表决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集人:印纪娱乐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表决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8 年 6 月 28 日下午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8 年 6 月 27 日至 2018 年 6 月 28 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系统网络投票时间:2018 年 6 月 28 日上午 9:30—11:30、
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时间:2018 年 6 月 27 日下午 15:00 至 2018
年 6 月 28 日下午 15:00 的任意时间。

    4、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 26 号 A 座 25 层;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肖文革;

       6、会议的通知:公司于 2018 年 4 月 26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召开 2017 年年度股东
大会的通知》。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 5 人,代表股份 1,268,463,783 股,
占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71.6713%。其中:

    1、现场出席会议情况

       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4 人,代表股份数 1,268,457,383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1.6710%。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和交易系统投票的股东 1 人,代表股份数 6,400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004%。

    会议由公司董事肖文革主持,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会议。北京市天元律师事
务所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
书。

       三、议案的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对所审
议的议案全部进行了表决。

       具体表决结果为:

       1、《2017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68,457,383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5%;反对
6,4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5%;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反对 6,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2、《2017 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68,457,383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5%;反对
6,4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5%;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反对 6,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2017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68,457,383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5%;反对
6,4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5%;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反对 6,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4、《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68,457,383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5%;反对
6,4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5%;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反对 6,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5、《关于续聘公司 2018 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68,457,383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5%;反对
6,4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5%;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反对 6,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吴冠雄律师、李慧青律师担任了本次股东大会的见证
律师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
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
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
效。

       五、备查文件
1、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印纪娱乐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6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