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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印纪: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9-06-28  

						 股票代码:002143           股票简称:*ST印纪              编号:2019—049


                        印纪娱乐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集人:印纪娱乐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表决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9 年 6 月 27 日(星期四)下午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9 年 6 月 26 日至 2019 年 6 月 27 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系统网络投票时间:2019 年 6 月 27 日上午 9:30—11:30、
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时间:2019 年 6 月 26 日下午 15:00 至 2019
年 6 月 27 日下午 15:00 的任意时间。

    4、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 26 号 A 座 25 层;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肖文革;

    6 、 会 议 的 通 知 : 公 司 于 2019 年 6 月 7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召开 2018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 15 人,代表股份 1,177,805,178 股,
占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66.55%。其中:

    1、现场出席会议情况

    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3 人,代表股份数 1,177,305,078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6.52%。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和交易系统投票的股东 12 人,代表股份数 500,100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

    会议由公司董事肖文革出席并主持。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的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对所审
议的议案全部进行了表决。

    具体表决结果为:
    1、《关于审议〈2018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77,751,07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
反对 54,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46,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9.18%;反对 54,1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8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
    2、 《关于审议〈2018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77,751,07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
反对 54,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46,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9.18%;反对 54,1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8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


    3、 《关于审议〈2018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77,751,07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
反对 54,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46,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9.18%;反对 54,1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8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


    4、 《关于审议 2018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77,751,07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
反对 54,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46,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9.18%;反对 54,1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8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
    5、 《关于续聘公司 2019 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77,751,07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
反对 54,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46,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9.18%;反对 54,1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8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王晓芳、刘章印律师担任了本次股东大会的见证律师
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
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
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2018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印纪娱乐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6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