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宏达高科: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9-04-20  

						证券代码:002144           股票简称:宏达高科          公告编号:2019-012


                     宏达高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宏达高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18 日召开了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公司财务报表的列表项目产生影响,对当期和本次
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等无重大影响。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变
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变更原因
    2017 年 3 月 31 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通知》(财会〔2017〕7 号)、《关于印发修订〈企
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的通知》(财会〔2017〕8 号)、《关于印
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的通知》(财会〔2017〕9 号);
2017 年 5 月 2 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
融工具列报〉的通知》(财会〔2017〕14 号),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上述准则(以下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
    (二)变更日期:
    根据前述规定,公司自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三)变更介绍
    1、本次变更前,公司采用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
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
关规定。
    2、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于 2017 年 3 月 31 日发布的《关于印发
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通知》(财会〔2017〕
7 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的通知》(财
会〔2017〕8 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的通
知》(财会〔2017〕9 号),以及 2017 年 5 月 2 日发布的《关于印发修订〈企业
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的通知》(财会〔2017〕14 号)中的规定
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
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新修订的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主要变更内容包括:
    1、减少金融资产类别,由现行“四分类”改为“三分类”。即以企业持有金融
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作为金融资产分类的判断依据,
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
产”;
    2、将金融资产减值计提,由“已发生信用损失模型”,改为“预期信用损失模
型”,要求考虑金融资产未来预期信用损失情况,从而更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
资产减值准备,解释和防控金融资产信用风险;
    3、简化了套期会计的规则,拓宽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项目的范围,以定性的
套期有效性要求取代了现行准则的定量要求;
    4、进一步明确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
    5、简化嵌入衍生工具的会计处理,调整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会计处理
等。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企业无需重述前期可比数,但应对期初留存收益或
其他综合收益进行追溯调整。因此,公司将于 2019 年初变更会计政策,自 2019
年第一季度起按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总资产、总负债、净
利润、所有者权益等不产生影响,不涉及对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涉及公司业
务范围的变更。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
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
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变更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合
理变更和调整,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执行变
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
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相关决
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
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宏达高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