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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宏达高科: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19-04-20  

						                 宏达高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根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
制度要求,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拟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
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公司独立董事对为参股公司宏达小贷公司提供关联担保一事发表如下事前
认可的意见:

    1、本次担保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
担保数额未超过公司上年末净资产的10%,不属于重大担保事项。
    2、本次担保事项有利于推动宏达小贷公司的快速发展,提高其资金流动性,
增强盈利能力,有助于实现公司的财务性投资目的,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
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本次担保事项由宏达小贷公司其他相关股东提供反
担保,符合上市公司对外担保需要对方提供反担保的规定。
    3、结合宏达小贷公司目前的财务状况和近两年的经营情况,我们认为其有
能力偿还未来到期债务,公司对宏达小贷公司的担保不会给上市公司带来重大的
财务风险。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将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提请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
(此页无正文,为宏达高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
事前认可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



       陈思平(签名):



       周伟良(签名):


       平    衡(签名):




                                        2019 年 4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