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核钛白: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2014-07-15
股票简称:中核钛白 股票代码:002145 公告编号:2014—039
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
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董事会于 2014 年 7 月 9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关于
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的通知及相关资料。会议在保证所有董事充分发表意
见的前提下,于 2014 年 7 月 14 日以专人送达或传真方式进行了审议表决,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
9 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 9 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经过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票占总票数的 100%。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刊登于 2014 年 7 月 15 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default.htm)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关于召开 2014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票占总票数的 100%。
同意公司于 2014 年 7 月 31 日以网络投票和现场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在无锡市召开公司 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详见 2014 年 7 月 15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default.htm)的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特此公告。
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 年 7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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