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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核钛白:关于董事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2016-08-25  

						  证券代码:002145                公司简称:中核钛白                    公告编号:2016-071



                          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


    一、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16 年 8 月 24 日收到公司副董事长胡建

龙先生的减持公司股份的通知,因个人原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

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股票。本次减持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交易方式          交易时间        交易金额(元) 交易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胡建龙     大宗交易     2016 年 8 月 24 日     84,499,600    13,990,000             0.88%



                 合计                                          13,990,000             0.88%



    二、交易前后股东持股变化情况



                            本次交易前                                 本次交易后


  股东名称
                 持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持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胡建龙         55,975,593              3.51            41,985,593                2.63



    三、其他相关事项说明


    1、承诺履行情况说明
    胡建龙先生曾做出的股份锁定承诺如下:

    自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

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股份。上述承诺已于 2016 年 2 月 1 日到期,已实际履行完毕。

    胡建龙先生作为 2013 年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时并募集配套资金时的交易对方,其所作的各

项承诺详见公司于 2013 年 1 月 31 日公告的《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方承诺事项的公告》(公告

编号:2013-015)。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胡建龙先生所作承诺均得到严格履行。本次减持未违反

上述承诺。


    2、胡建龙先生本次减持股票数量未超过其所持全部股份的 25%。本次大宗交易未违反《证券

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

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 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特此公告。




                                                         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8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