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核钛白:关于董事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2016-08-25
证券代码:002145 公司简称:中核钛白 公告编号:2016-071
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
一、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16 年 8 月 24 日收到公司副董事长胡建
龙先生的减持公司股份的通知,因个人原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
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股票。本次减持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交易方式 交易时间 交易金额(元) 交易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胡建龙 大宗交易 2016 年 8 月 24 日 84,499,600 13,990,000 0.88%
合计 13,990,000 0.88%
二、交易前后股东持股变化情况
本次交易前 本次交易后
股东名称
持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持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胡建龙 55,975,593 3.51 41,985,593 2.63
三、其他相关事项说明
1、承诺履行情况说明
胡建龙先生曾做出的股份锁定承诺如下:
自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
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股份。上述承诺已于 2016 年 2 月 1 日到期,已实际履行完毕。
胡建龙先生作为 2013 年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时并募集配套资金时的交易对方,其所作的各
项承诺详见公司于 2013 年 1 月 31 日公告的《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方承诺事项的公告》(公告
编号:2013-015)。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胡建龙先生所作承诺均得到严格履行。本次减持未违反
上述承诺。
2、胡建龙先生本次减持股票数量未超过其所持全部股份的 25%。本次大宗交易未违反《证券
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
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 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特此公告。
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8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