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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核钛白:独立董事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独立意见2016-11-18  

						                      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独立意见

    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
时)会议于 2016 年 11 月 17 日召开。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地阅读和审核
了相关事项的资料,并对有关情况进行了详细了解,现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
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现对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的有关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
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我们认真审查了李阅婷女士的学历、职称和能力水平,一致认为其具备担任相应
职务的管理能力、专业知识和技术水平;未发现其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亦未发现其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
所确定为市场禁入者的现象,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条件。
2、本次选举董事会董事的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
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3、同意推选李阅婷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就任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
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4、同意将《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提交公司 201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签字:谢青           陈海峰           徐阳光


                                                          2016 年 11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