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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核钛白: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7-03-15  

						                   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报告期内,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本公司”)监事会在
全体监事的共同努力下,各监事均能按照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勤勉尽责履行
义务,通过召开监事会会议、列席董事会、股东大会等活动,对公司财务状况及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确保了公司规范运作,维护了投资者
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现将监事会在报告期内的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和有关
法律、法规的要求,遵守诚信原则,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权益出发,认真
履行监督职责,通过出席董事会、列席股东大会,了解和掌握公司的经营决策、生产
经营情况,对有关事项提出了意见和建议;监事会依法主动了解公司财务状况,审阅
了公司 2016 年度所有会计报表,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与公司有关部门或人员进行沟通
和质询,并提出具体要求和建议;对公司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尽职尽
责情况进行了监督,维护了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一)依规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监督
   根据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监事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
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公司制度规定应该报告监事会的事项和议案,公司全部按照规
定,完整、及时报告监事会,或由监事会审议,或由监事会发表意见。除此以外,监
事会成员可以获得大量的决议信息和生产经营信息,公司创造条件,使监事可充分获
得机会列席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经常列席经营层会议,包括总经理办公会、季度
年度总结会、专题会议、研讨会议等。因此,监事会获得公司信息和资料的渠道是多
元的、充分的。公司制度确保了监事会对公司重大事项的知情权,也保证了对重大违
规事项的知情权。公司三名监事的工作密切联系于公司的经营活动中,联系方式(电
话、手机、邮箱)全部公开透明,可随时接收信息以及接受举报。在实际执行中,2016
年度未发现重大违规行为的举报事项。
    (二)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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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 7 次会议,其中 1 次现场会议,6 次传真表决,
会议情况如下:
    1、2016 年 3 月 27 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及相关事项,本次会议的相关内容于 2016 年 3 月 29 日刊登在《中国
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网站上。
    2、2016 年 4 月 6 日以传真表决方式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关于
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本次会议的相关内容于 2016 年 4 月 8 日刊登在《中
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网站上。
    3、2016 年 4 月 18 日以传真表决方式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中核
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本次会议的相关内容于 2016
年 4 月 19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
网站上。
    4、2016 年 7 月 29 日以传真表决方式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中核
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本次会议的相关内容于 2016
年 7 月 30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
网站上。
    5、2016 年 8 月 8 日以传真表决方式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关于
补选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本次会议的相关内容于 2016 年 8 月 10 日刊登在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网站上。
    6、2016 年 9 月 12 日以传真表决方式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关
于选举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本次会议的相关内容于 2016 年 9 月 13 日刊登在《中
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网站上。
    7、2016 年 10 月 21 日以传真表决方式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关于全资子公司吸收合并全资孙公司的议案,关于以全资子公司股权向安徽金星钛白
(集团)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本次会议的相关内
容 于 2016 年 10 月 24 日 刊 登 在 《 中 国 证 券 报 》、《 证 券 时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http://www.cninfo.com.cn)网站上。
    (三)监事会列席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在公司全体股东的大力支持下,在董事会和经理层的积极配合下,监
事会成员列席了公司全部 2 次董事会现场会议和 5 次股东大会,认真履行了《公司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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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程》所赋予的监事会职责,对会议召开程序、表决事项、决议执行情况以及公司管理
制度等方面进行了监督,促进了董事会各项决议的正确落实。

    二、监事会对 2016 年度有关事项发表意见情况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赋予
的职权,对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开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
执行情况,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情况等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能够严格
依法规范运作,公司董事会的各项工作,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监事会未发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
程和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认真审核了公司 2015 年度报告和 2016 年度一季度报告、半年
度报告及三季度报告,认为公司上述报告的编制及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
其包含的信息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2015 年度和 2016 年度一季度、半年度及三季
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及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三、监事会 2017 年度工作重点
    继续强化履行法定职责,加强日常监督职能,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进行
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检查公司财务,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
为进行监督。




                                                             2017 年 3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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