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核钛白:独立董事关于选举公司副董事长及聘任总经理的独立意见2017-11-07
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选举公司副董事长及聘任总经理的独立意见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地阅读和审核了相关事项的资料,并对有关情况进行了详
细了解,现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
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章
制度的规定,现对此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有关副董事长的选举及总经理的聘任相关事项发表独立
意见如下:
1、我们认真审查了顾靖峰先生的学历、职称和能力水平,一致认为其具备担任相应职务的
管理能力、专业知识和技术水平;未发现其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不得担任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未发现其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确定为市场
禁入者的现象,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条件。
2、本次选举副董事长及聘任总经理的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
法规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3、同意推选顾靖峰先生为公司副董事长及总经理,任期自就任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
届满之日止。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选举公司副董事长及聘任总经理的
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谢青 陈海峰 徐阳光
2017 年 11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