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核钛白: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7-12-23
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相
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
于 2017 年 12 月 22 日召开。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地阅读和审核了相关事项的资料,
并对有关情况进行了详细了解,现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
作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现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的有关
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的独立意见
1、公司内控较为完善,公司内控措施和制度健全,资金安全能够得到保障。
2、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稳健型、保本型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
风险可控。
3、公司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定,自有资金比较充裕,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
提下,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
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稳健型、
保本型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在决议有效期内该等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
二、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并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本次综合授信与担保是公司根据经营发展需要做出的一揽子授信与担保方案,有利于促进
公司及其子公司的业务发展,解决其生产经营和资金需求,同时提高审批效率。本次明确公司
总体担保范围和额度,有利于公司规范运作。本事项审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不会损害本
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我们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并提供担保》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分红政策及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的独立意见
公司制定的《分红政策及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建立健全了科学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
增强公司利润分配的透明度,为股东提供持续、稳定、合理的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长远可持
续性发展。该规划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我们同意公司制定的《分红政策及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
(本页无正文,为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
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谢青 陈海峰 徐阳光
2017 年 12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