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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核钛白: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2018-12-18  

						证券代码:002145              公司简称:中核钛白               公告编号:2018-098




                    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17 日召开
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
案》。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 2018
年 10 月 26 日公布并实施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的决定》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
行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原《公司章程》条款                        修改后《公司章程》条款
    第二十三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            第二十三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
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 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
本章程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本章程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
司合并;                                 司合并;
    (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做出的公 者股权激励;
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
购其股份的。                             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本 购其股份的;
公司股份的活动。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
                                         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六)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
                                    股东权益所必需。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本
                                    公司股份的活动。
    第二十五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       第二十五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
三条第(一)项至第(三)项的原因收购 三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
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 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
公司依照第二十三条规定收购本公司 决议;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三)
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自 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
收购之日起十日内注销;属于第(二) 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需经三分之二以
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 6 个月内 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司依
转让或者注销。                      照本章程第二十三条规定收购本公司
    公司依照第二十三条第(三)项规 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
定收购的本公司股份,将不超过本公司 自收购之日起十日内注销;属于第(二)
已发行股份总额的 5%;用于收购的资金 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六个月
应当从公司的税后利润中支出;所收购 内转让或者注销;属于第(三)项、第
的股份应当一年内转让给职工。        (五)项、第(六)项情形的,公司合
                                    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本公
                                    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 10%,并应当在 3
                                    年内转让或者注销。公司因本章程第二
                                    十三条第(三)项、第(五)项、第(六)
                                    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
                                    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进行。
    第一百零七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       第一百零七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
权:                                权:
    (一) 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
会报告工作;                        会报告工作;
    (二) 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 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
方案;                              方案;
    (四) 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
案、决算方案;                        案、决算方案;
    (五) 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
弥补亏损方案;                        弥补亏损方案;
    (六) 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
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 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
案;                                  案;
    (七) 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合并、
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 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决定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
    (八) 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 条第(三)、(五)、(六)项情形收购公
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 司股份的事项;
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         (九)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
交易等事项;                          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
    (九) 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 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
置;                                  交易等事项;
    (十) 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董          (十)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
事会秘书;根据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 置;
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         (十一)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裁、
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 董事会秘书;根据总裁的提名,聘任或
项;                                  者解聘公司副总裁、财务总监,并决定
    ( 十 一 ) 制订 公 司 的基 本 管 理制 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度;                                       (十二)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
    (十二) 制订本章程的修改方案;     度;
    (十三) 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三)制订本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四) 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          (十四)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五)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
    (十五) 听取公司经理的工作汇报 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并检查经理的工作;                         (十六)听取公司总裁的工作汇报
    (十六)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并检查总裁的工作;
章或本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十七)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或本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上述第
                                     (八)项需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
                                     董事会会议决议。
    第一百一十六条 董事会召开临时         第一百一十六条 董事会召开临时
董事会会议的通知方式为:当面送达、 董事会会议的通知方式为:当面送达、
邮寄、传真或电子邮件,通知时限为: 邮寄、传真或电子邮件,通知时限为:
会议召开三日以前。                   会议召开三日以前。如遇特殊情况,可
                                     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口头通知等
                                     方式通知全体董事,经全体董事同意
                                     后,即可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将章程中所涉及到的“总经理”、“经理”修改为“总裁”、“副总经理”修改
为“副总裁”。
    《公司章程》中其他事项不变。
    上述章程修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董事会具体办理《公司章程》在工商管理等部门备案变
更事宜。
    特此公告。


                                                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12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