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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荣盛发展:第五届董事会第六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17-11-17  

						   证券代码:002146     证券简称:荣盛发展   公告编号:临 2017-149 号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六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十一次会议通知
于 2017 年 11 月 10 日以书面、电子邮件方式发出,2017 年 11 月 16 日
以传真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董事谷永军先生因个人
原因未能亲自出席会议,委托董事陈金海先生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
权。4 名董事在公司本部现场表决,5 名董事以传真方式表决,符合
《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创享计划”实施办法
(试行)》;
    为了进一步提升获取项目的质量和项目运营效率,更大程度上将
员工个人利益与项目经营效益、项目品质直接挂钩,实现收益共享、
风险共担,公司参考市场通行做法,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
制定了《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创享计划”实施办法(试
行)》。
    鉴于公司部分董事或其直系亲属属于上述办法中的跟投人,构成
与公司共同投资的关联交易,关联董事耿建明先生、刘山先生、鲍丽
洁女士、陈金海先生、谷永军先生回避表决。
    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与该事项有关
联关系的股东将回避表决。
    (二)《关于为蚌埠荣盛嘉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
的议案》;
    同意为全资子公司蚌埠荣盛嘉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合肥科技
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蚌埠分行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
保金额不超过 17,000 万元,担保期限不超过 60 个月。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鉴于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根
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
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三)《关于为荣盛(徐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借款提供担保
的议案》;
    同意为全资子公司荣盛(徐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金融机构
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 233,750 万元,担保期
限不超过 84 个月。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鉴于荣盛(徐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资产负债率超过 70%且公司
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根据《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
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四)《关于为青岛东方篮海置业有限公司借款提供担保的议
案》;
    同意为全资下属公司青岛东方篮海置业有限公司向金融机构借款
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 122,500 万元,担保期限不
超过 60 个月。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鉴于青岛东方篮海置业有限公司资产负债率超过 70%且公司对外担
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五)《关于为宜兴荣盛亿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借款提供担保
的议案》;
    同意为全资下属公司宜兴荣盛亿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金融机
构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 61,250 万元,担保期
限不超过 60 个月。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鉴于宜兴荣盛亿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资产负债率超过 70%且公司
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根据《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
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六)《关于为荣盛兴城(唐山)园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融资提
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为控股下属公司荣盛兴城(唐山)园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唐山园区”)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
保,担保金额不超过 140,000 万元,担保期限不超过 17 年。唐山园区
的全资股东荣盛兴城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荣盛兴城”)的
其他股东河北中鸿凯盛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荣盛兴城的股权
质押给公司,作为公司上述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反担保措施。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鉴于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七)《关于召开公司 2017 年度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决定于 2017 年 12 月 4 日召开公司 2017 年度第九次临时股东大
会。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七年十一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