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ST新光:关于全资子公司持有的部分股权解除冻结及部分房产被查封的公告2019-11-26  

						       证券代码:002147             证券简称:ST 新光                公告编号:2019-097



                                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持有的部分股权解除冻结及

                                部分房产被查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光圆成”)收到《浙江省

       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9】浙 07 民初 272 号之一及【2019】浙
       07 民初 381 号之一),解除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万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万厦房产”)及浙江新光建材装饰城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光建材
       城”)持有的部分股权, 查封公司全资子公司万厦房产的部分房产。具体事项如
       下:

           一、股权解除冻结的基本情况
                                                                   被执行人持有
           解除冻结股权的                  执行裁定                               申请解除
序号                          执行法院                  被执行人   股权、其它投
              公司名称                       文号                                   冻结方
                                                                   资权益的数额

         东阳市云禾置业有
 1                                                                  2000 万元
             限公司
                                                        新光建材
                                                          城
         浙江新光凯澜酒店
 2                                         (2019)                 1000 万元
             有限公司
                            浙江省金华市   浙 07 民初                             上海坪凡实
                            中级人民法院   272 号之                               业有限公司
         义乌滨江新光壹品
 3                                            一                    2550 万元
           置业有限公司
                                                        万厦房产
         义乌世茂中心发展
 4                                                                  88000 万元
             有限公司
            二、房产被查封的情况

                                                               查封               执行裁定   申请查封
序号   被查封人                   被查封房产                           执行法院
                                                               期限                 文号       方

                  义乌市江东街道万厦御园 2 排 2、10-13、15、 2019                 2019)浙
                                                                                             上海坪凡
                  30 号,3 排 29 号,5 排 5、7、28、33、36、 年 11                 07 民初
 1                                                                                           实业有限
                  37 号,6 排 6、32、35、36 号,7 排 7、9、10、 月 4              272 号之
                                                                                               公司
                  13、29、33、36 号,8 排 3、5、12、17 号      日起    浙江省金      一
       万厦房产   义乌市江东街道万厦御园 1 排 15-17、19、      至      华市中级
                                                                                  (2019)
                  21-23、29、35、37 号,2 排 16、17、19、23、 2022     人民法院              华融证券
                                                                                  浙 07 民初
 2                25-28、31 号,3 排 10-13、15、17、19、20、 年 11                           股份有限
                                                                                  381 号之
                  23、25、26、28 号,5 排 19-21、23、25-27、 月 3                              公司
                                                                                      一
                  31、32、51 号                                 日

            三、股权解除冻结及房产被查封的原因
            公司全资子公司万厦房产及新光建材城持有的部分股权被冻结系与上海坪
        凡实业有限公司的借贷纠纷所致,详见2018年11月3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的《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股权被冻结及部分房产被查封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89-109)。此案件已开庭审理,尚未判决。上海坪凡实业有限公司于2019年8
        月14日提出变更保全的申请,要求解除(2018)沪01民初1339号民事裁定涉及的
        部分财产的保全,并要求变更查封万厦房产名下位于义乌市江东街道的价值3亿
        元的万厦御园房产。

            万厦房产的部分房产被查封系与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金融借款合同纠
        纷所致,债权人进行的诉讼保全,此案件已开庭审理,尚未判决。详见2019年11
        月5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大诉讼的公告》(公
        告编号:2019-093)。
            四、对公司的影响

            1、上述被司法查封的房产部分权利受限,但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尚未造成
        影响,存在查封土地、房产被司法拍卖偿还债务的可能。
            2、公司将积极协调,妥善处理房产被查封事项,与申请保全方进行和解协
        商,争取早日解除被查封的房产,并恢复正常状态。
            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按照法律法规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
        讯网。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11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