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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新光: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独立意见2020-01-08  

						                       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

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新光圆成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新光圆成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辞职发表如下意

见:

    经核查,周晓光女士、虞云新先生的辞职原因与实际情况一致,其辞去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职务的事项不会对公司日常管理和经营运作产生不利影响。同意周晓光女士辞去公

司董事、董事长职务、战略与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审计与监督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

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同意虞云新先生辞去公司董事、总裁职务、战略与投资决策委

员会委员。

    周晓光女士、虞云新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公司应当按照相

关法定程序,尽快完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补选工作。

    本页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辞职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黄筱调


         仇向洋


         宋建波




                                              2020 年 1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