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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西部材料:关于高管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2018-06-28  

						           证券代码:002149              证券简称:西部材料                  公告编号:2018-027



                                  西部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管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8年6月27日,西部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接到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的通知:于2018年6月26日至6月27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部分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人
                总经理杨延安先生(通过配偶梁向红女士的账户买入)、常务副总经理郑学
           军先生、副总经理杨建朝先生、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顾亮先生。
           二、增持目的
                公司目前正处于快速发展的阶段,增持股份是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
           心、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和长期投资价值的信心。
             三、增持方式
                                 本次增持前                     本次增持                     本次增持后
股东姓名          职务       股份数     占总股本   成交均价     股份数量      占总股     股份数量   占总股
                             量(股)     比例     (元/股)     (股)       本比例     (股)     本比例

 梁向红                                                  6.67        10000    0.00235%
                 总经理         10000   0.00235%                                            40000    0.0094%
(杨延安)
                                                         7.03        20000     0.0047%

                                                         6.66        10000    0.00235%
 郑学军       常务副总经理      10000   0.00235%                                            30000   0.00705%
                                                         6.96        10000    0.00235%


 杨建朝         副总经理        10000   0.00235%          6.9        20000     0.0047%      30000   0.00705%

                副总经理
  顾亮                          10000   0.00235%         7.02        20000     0.0047%      30000   0.00705%
               董事会秘书

           四、其他情况及说明
                1、本次增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业务指引》及中国证监会《关
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
(证监发[2015]51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的规定;
    2、本次增持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3、以上增持人员均承诺,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本次增持完成
后的6个月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票,不进行内幕交易及短线交易、不在敏感
期买卖公司股份,未来转让公司股份时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
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规定。
    4、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继续关注增持人
后续增持公司股份的相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西部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6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