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51 证券简称:北斗星通 公告编号:2017-120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7 年 10 月 25 日,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或“北斗星通”)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 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3 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 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829 号”文核准,北京北斗星 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已于 2016 年 6 月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65,804,934 股,发行价格为 25.53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679,999,965.02 元。 本次发行共募集资金人民币 1,679,999,965.02 元,其中货币资金人民币 1,679,999,965.02 元,宏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已于 2016 年 6 月 16 日将扣除相 关承销保荐费人民币 29,000,000 元(总计承销保荐费 3,000 万元,其中 100 万 元已预先支付)后的余款人民币 1,650,999,965.02 元汇入公司在交通银行北京 北清路支行开立的账号为 110061415018800005102 的募集资金专用;减除其他发 行费用人民币 3,217,561.20 元后,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647,782,403.82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验证, 并出具了大华验字[2016]000603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使用情况 根据北斗星通《非公开发行股票之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2016 年 6 月),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投入如下项目: 序 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 总投资额 募集资金投资额 项目的核准审批 号 (万元) (万元) 或备案情况 面向低功耗应用的北斗 京海淀发改(备) 1 /GNSS SOC 单芯片研制及 和芯星通 19,025.10 19,000.00 [2015]159 号 产业化项目 面向高精度高性能应用的 京海淀发改(备) 2 北斗/GNSS SOC 芯片研制 和芯星通 33,880.00 33,800.00 [2015]158 号 及产业化项目 基于云计算的定位增强和 京海淀发改(备) 3 辅助平台系统研发及产业 北斗星通 59,176.10 59,100.00 [2015]157 号 化项目* 4 补充流动资金 北斗星通 56,100.00 56,100.00 - 合 计 168,181.20 168,000.00 - *说明: 2017 年 3 月 22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 暨收购 Rx Networks Inc.股权并增资的议案》,并经 2017 年 4 月 12 日召开的公司 2017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 东审议通过,涉及募集资金共计 21,193.31 万元。相关公告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截至 2017 年 09 月 30 日,公司已投入使用募集资金 830,652,802.28 元,支 付其他发行费用 3,217,561.20 元,利息净收入 35,194,347.31 元,截至 2017 年 09 月 30 日,募集资金余额为 692,320,236.06 元。其中,为提高资金使用效 率,使股东收益最大化,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 459,000,000.00 元(尚未到期)。 2016 年 12 月 5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 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使用 1.6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2017 年 10 月 12 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1.6 亿元全部归还并转入公 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 12 个月。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为避免募集资金闲置,充分发挥其使用效益,降低公司财务成本,促进经营 业务发展,在遵循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并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 的前提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相关规定,结 合公司目前的流动资金需求及财务情况,公司此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 过人民币 3 亿元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时间不超过 12 个月,以满足公司日 常经营的需要,到期由公司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本次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 金,若按照 12 个月计算,预计可节约财务费用约 1,305 万元。 为确保按时归还前述募集资金,保证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公司承诺: 1、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2、在本次补充流动资金到期日之前,将该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3、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 4、公司本次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前十二个月内不存在证券投 资等高风险投资行为,并承诺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 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不对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的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 的日常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 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本次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专项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生产经营,有利于提高公 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 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 途;公司在过去十二个月内从未进行风险投资,并承诺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风险投资、不对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017 年 10 月 12 日,公司已将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1.6 亿元募集 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 3 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 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 2、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审核后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公司 募集资金专户,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监事 会同意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3、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北斗星通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独立董事亦发表明确同意意见, 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影响募集资金投资 计划的正常进行的情况;计划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时间未超过 12 个月;符合《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 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不存 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保荐机构同意北斗星通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将 不超过 3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使用期限届满前,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进展 超出预期,北斗星通须及时将不低于项目所需资金金额的募集资金归还募集资金 专户,以确保项目进度。 四、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4.宏信证券关于北斗星通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 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10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