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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广电运通: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7-12-06  

						证券代码:002152                证券简称:广电运通                公告编号:临 2017-052


                    广州广电运通金融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2、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本次股东大会共有 4 项议案,其中:第 1 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参加本次大

会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除第 1 项议案外,其余

议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参加本次大会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过

半数同意;

    4、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

    5、本次股东大会第 2-4 项议案采取累积投票方式进行表决。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7 年 12 月 5 日(星期二)下午 15:00 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的具体时间为:2017 年 12 月 5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

统 http://wltp.cninfo.com.cn 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 年 12 月 4 日下午 15:00 至 2017 年 12

月 5 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地点:广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城科林路 9、11 号广电运通行政

楼 6 楼多功能厅;

    (三)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主持人:董事兼总经理(代董事长)叶子瑜先生;

    (六)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文件全文刊登在 2017 年 11 月 18 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


                                            1
    资讯网上;

         (七)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18 人,代表股份 1,321,197,525 股,占公

    司总股份 2,428,885,725 股的 54.3952%。其中:

         1、参加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16 人,代表股份 1,321,189,425 股,占公司总股份

    的 54.3949%;

         2、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2 人,代表股份 8,100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0.0003%。

         (二)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广东广信君达律师

    事务所律师出席了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其中第 1

    项议案以特别决议的方式获得通过):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如下:
                   占与会有效                     占与会有效                      占与会有效
与会有效表决权                                                                                   表决
                   表决权股份     反对票数        表决权股份      弃权票数        表决权股份
    同意票数                                                                                     结果
                   总数比例                         总数比例                      总数比例

   1,318,883,825    99.8249%        2,313,700          0.1751%                0      0.0000%     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占中小投资者                      占中小投资者                      占中小投资者
中小投资者                      中小投资者                       中小投资者                       表决
              有效表决权股                      有效表决权股                      有效表决权股
  同意票数                      反对票数                         弃权票数                         结果
              份总数比例                          份总数比例                      份总数比例

  4,664,360        66.8432%       2,313,700         33.1568%                 0         0.0000%    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及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的方式,经对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逐个表决,选举杨海洲、黄跃珍、

    叶子瑜、罗攀峰、杨文峰、陈建良 6 人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如下:




                                                   2
                                                        占与会有效                 占中小投资者
                                         与会股东                    中小投资者                   表决
   序号                议案                             表决权股份                 有效表决权股
                                         同意票数                      同意票数                   结果
                                                        总数比例                   份总数比例
              选举杨海洲为第五届董事
议案 2.1                               1,321,191,450     99.9995%      6,971,985       99.9129%   通过
              会非独立董事
              选举黄跃珍为第五届董事
议案 2.2                               1,321,191,450     99.9995%      6,971,985       99.9129%   通过
              会非独立董事
              选举叶子瑜为第五届董事
议案 2.3                               1,321,191,450     99.9995%      6,971,985       99.9129%   通过
              会非独立董事
              选举罗攀峰为第五届董事
议案 2.4                               1,321,191,450     99.9995%      6,971,985       99.9129%   通过
              会非独立董事
              选举杨文峰为第五届董事
议案 2.5                               1,321,191,450     99.9995%      6,971,985       99.9129%   通过
              会非独立董事
              选举陈建良为第五届董事
议案 2.6                               1,321,191,450     99.9995%      6,971,985       99.9129%   通过
              会非独立董事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及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独立董事候选人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其任职资格和独立性进行审核后无异议。本议案采

           用累积投票的方式,经对各独立董事候选人逐个表决,选举杨闰、邢良文、朱桂龙 3 人为公

           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如下:
                                                        占与会有效                 占中小投资者
                                         与会股东                    中小投资者                   表决
   序号                议案                             表决权股份                 有效表决权股
                                         同意票数                      同意票数                   结果
                                                        总数比例                   份总数比例
              选举杨闰为第五届董事会
议案 3.1                               1,321,191,450     99.9995%      6,971,985       99.9129%   通过
              独立董事
              选举邢良文为第五届董事
议案 3.2                               1,321,191,450     99.9995%      6,971,985       99.9129%   通过
              会独立董事
              选举朱桂龙为第五届董事
议案 3.3                               1,321,191,450     99.9995%      6,971,985       99.9129%   通过
              会独立董事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及选举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的方式,经对各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逐个表决,选举祝立新、莫

           东成 2 人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如下:
                                                        占与会有效                 占中小投资者
                                         与会股东                    中小投资者                   表决
   序号                议案                             表决权股份                 有效表决权股
                                         同意票数                      同意票数                   结果
                                                        总数比例                   份总数比例
              选举祝立新为第五届监事
议案 4.1                               1,321,191,450     99.9995%      6,971,985       99.9129%   通过
              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选举莫东成为第五届监事
议案 4.2                               1,321,191,450     99.9995%      6,971,985       99.9129%   通过
              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3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许丽华律师和黄菊律师予以现场见证并出具

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

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本次

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州广电运通金融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 年 12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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