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基信息:独立董事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2018-02-08
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
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
及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石基信息”或“公司”)《公
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石基信息的独立董事,
对第六届董事会2018年第一次临时会议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的议案》进行认真核查,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在保障投资资金安全和不影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正常经营和投资
需求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择机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或固定收益
类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
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
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45亿元人民币以内择机购买保本型理财产
品或固定收益类产品,投资授权期限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有
效,资金在前述额度及授权期限内滚动使用,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具体负责实施相关事宜,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
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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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以下无正文,为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使用闲置自有
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邹小杰
刘丹萍
叶金福
2018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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