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基信息:独立董事关于出售全资子公司Shiji Retail Information Technology Co. Ltd.38%股权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2018-02-08
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出售全资子公司Shiji Retail Information Technology
Co. Ltd.38%股权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一、独立董事关于出售全资子公司 Shiji Retail Information Technology Co.
Ltd.38%股权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018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拟于 2018 年 2 月 7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审议《关于出售全资
子公司 Shiji Retail Information Technology Co. Ltd.38%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在召开董事会前已将本次关联交易的事项通知了我们,并提供了相关资料和
进行了必要的沟通。
经认真审阅相关资料,我们认为上述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利用关
联方关系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六
届董事会2018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出售全资子公司Shiji Retail Information Technology Co.
Ltd.38%股权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
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公司章程》和公司制定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
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8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的《关于出售全资子
公司Shiji Retail Information Technology Co. Ltd.38%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
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公司关联董事对相关议案进行了回
避,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定价公允、
合理,符合公司发展战略,符合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我们同意本次关联交
易,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以下无正文,为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出售全
资子公司 Shiji Retail Information Technology Co. Ltd.38%股权暨关联交易
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邹小杰
刘丹萍
叶金福
2018 年 2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