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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报 喜 鸟: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5-25  

						                    报喜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
定,我们作为报喜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第六
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的关联交易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 关于全资子公司与平阳源泉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订《财务
服务合作协议》暨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次公司全资子公司与平阳源泉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订《财务服务
合作协议》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交
易定价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委托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并结合同行业委托经营管理
的相关市场定价拟定,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因此,同意上述关联交易事项。
    二、 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次公司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有利于进一步拓展公司投资业务,交易定价参照标的公司上一轮融资估值经协商
确定,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和表决程序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合法有效。因此,同意上述关联交易
事项。


    独立董事:

                   吕福新                彭 涛              徐维东




                                                 2019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