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55 证券简称:湖南黄金 公告编号:临 2017-11 湖南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 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 任。 湖南黄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3月11日召开第四届 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度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其追溯调整的议案》。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 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和《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号— 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项》的相关规定,将公司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 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前期会计差错更正概述 1. 湖南省沅陵县国家税务局稽查局于2016年8月19日至2016年11月21日对 公司子公司湖南辰州矿业有限责任公司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增值税 及发票使用情况进行了检查,2016年11月23日湖南黄金收到沅陵县国家税务局检 查税务处理决定书沅陵国税稽处[2016]29号,检查结果反映补缴2015年及以前年 度增值税1,499,216.20元,其中税务稽查补缴增值税1,499,216.20元。另外公司自 查补缴2015年增值税3,300,000.00元。 2. 湖南省怀化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于2016年10月24日至2017年2月15日对 公司子公司洪江市辰州矿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2014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增值税、所得税及发票使用情况进行了检查,2017年2月23日湖南黄金收到怀化 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税务处理决定书怀国稽处[2017]4号,检查结果反映补缴 2015年及以前增值税136,010.74元、所得税249,598.49元。 3. 湖南省沅陵县地方税务局于2016年12月9日至2016年12月21日对公司子 公司怀化湘西金矿设计科研有限公司2014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印花税、所 得税及发票使用情况进行了检查,2016年12月21日湖南黄金收到湖南省沅陵县地 方税务局稽查局税务处理决定书沅陵地税稽处[2016]9号,检查结果反映补缴 2015年及以前印花税8,240.10元、所得税18,355.91元。 4. 湖南省沅陵县地方税务局于2016年12月9日至2016年12月23日对公司子 公司怀化辰州机械有限责任公司2014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房产税、所得税 及发票使用情况进行了检查,2016年12月23日湖南黄金收到湖南省沅陵县地方税 务局稽查局税务处理决定书沅陵地税稽处[2016]11号,检查结果反映补缴2015年 及以前房产税568.80元、所得税25,337.11元、个人所得税3,207.88元。 二、前期会计差错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会计师审计,公司对上述事项做会计差错追溯调整了 2015 年及以前年度的 相关报表项目,上述追溯调整事项对公司 2016 年 1 月 1 日的合并资产负债表、 2015 年 1 月 1 日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和 2015 年度合并利润表项目产生的影响见 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追溯调整前金额 调整金额 追溯调整后金额 资产负债表 2016 年 1 月 1 金额 其他流动资产 289,519,394.63 -5,148,814.69 284,370,579.94 固定资产 2,131,914,490.53 136,010.74 2,132,050,501.27 应交税费 17,176,191.77 191,720.54 17,367,912.31 年初未分配利润 1,410,179,307.54 -5,204,524.49 1,404,974,783.05 利润表 2015 年度 营业成本 5,017,897,255.78 3,424,499.87 5,021,321,755.65 管理费用 633,386,627.78 225,883.02 633,612,510.80 所得税费用 1,582,287.34 355,927.58 1,938,214.92 资产负债表 2015 年 1 月 1 日金额 其他流动资产 312,672,094.03 -1,160,451.73 311,511,642.30 应交税费 23,805,001.21 37,762.29 23,842,763.50 年初未分配利润 1,389,514,899.30 -1,198,214.02 1,388,316,685.28 三、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说明或意见 (一)董事会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会计信 息质量,使公司财务报表更符合审慎性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 益。 (二)监事会发表的审核意见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事项符合《企业会 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有关规定,审议和表 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等相关制度的要求,调整后的财务数据能够更加准确的反 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没有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同意本 次会计差错更正和追溯调整。 (三)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 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要求,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公 司关于该差错更正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 制度的规定,本次差错更正未损害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的会计处理方式。 四、备查文件 1.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湖南黄金股份有限公司前期会 计差错更正的专项说明》(天职业字[2017]4621-5 号)。 特此公告。 湖南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 年 3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