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湖南黄金: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8-01-12  

						                      湖南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湖南黄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立场,经对以下相关事项进行认真核查后,发表如下
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独立意见
    1.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的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 公司已就开展的套期保值业务的行为建立了健全的组织机构、业务操作
流程、审批流程及《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3. 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的套期保值业务,
有利于锁定公司产品的预期利润,控制经营风险,提高公司抵御市场波动的能力,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

    二、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进行了认真
的审核,认为:公司目前经营及财务状况良好,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资金需
求的情况下,运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的银行
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不存在违反《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
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
体股东利益。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
(此页无正文,为《湖南黄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
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陈共荣 饶育蕾   刘玉强




                                                     2018年1月11日